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0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80

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2-01-06 15: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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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推进土地收储市场化运作,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范围;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资源,逐步实现“租购同权”。加速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改造老旧小区59个、开工改造棚户区2148套。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完成情况: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1.租赁住房补贴:市级已制订出台《关于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各县(市、区)已先后印发相关文件,陆续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受理110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申请并发放补贴。2.棚户区改造:2021年全市列入省棚改计划项目8个2148套,分别为泰安高新区1个984套、肥城市7个1164套。截止12月底,已开工2148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6183套,基本建成率123%。3.老旧小区改造:一是下发《全市2021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通报》,要求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对标先进,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二是针对“好差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集中分析研判,“一事一策”精准解决;三是配合人大对10件实事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查活动,组织县市区做好改造现场的准备工作;四是转发省厅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和标准,确保改造效果;五是组织岱岳区申报建设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国试点项目,天平花园被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国30个重点解决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机制难问题联系点之一;六是起草下发《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房地产市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开展房产市场销售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上半年房产市场销售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和经营行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精神,强化房地产市场经营风险防范,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购买风险提示的通知》,对市场存在的风险像购房人进行了提示,加强了商品房销售、预售资金、网签备案等环节管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泰房发[2021]14号),对疫情期间关于预售资金监管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确保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监管,做到按规定标准交存、使用预售资金。为进一步明确市区预售资金监管标准,与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联合召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就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成本进行征集,询价,为后续确定市区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指导价准备基础资料。截至目前,市区监管预售资金交存 232.08 亿元,核准使用223.49亿元。三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为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托管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协议》三个示范文本,并于6月1日正式启用,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时,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房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当事人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为加强租赁住房的安全管理,保护租赁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起草了《泰安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正在征询租赁企业、律师、相关部门意见,计划2022年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出台。

四是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登记开展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泰房发[2021]25号),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开业信息管理,规范租赁网签备案工作流程,强化租赁交易流程化监管,办理租赁备案1824笔,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579份;9月14日,向市内六区下发《关于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平台化监管的通知》,引导租赁企业进驻住房租赁平台;在克服财政资金缺位的压力下,协调软件企业无偿研发泰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房源核验发布、租赁网签备案、企业行业管理等功能服务,于10月19日正式上线运行;10月20日,召集各区、功能区住房租赁负责同志和市区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业务人员40余人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培训,就租赁补贴增点扩面、降低租赁企业税费、租房落户、随迁子女入学、申领租赁补贴、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扶持政策方面进行了解读宣贯,要求各区、功能区要积极引导租赁企业、中介机构进驻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五是推动“租购同权”政策落地。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8]7号)要求,多次与教育、公安、公积金等单位协调沟通,实现了租赁家庭享受随迁子女入学、租房落户、租房提取公积金、申领租房补贴等公共服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配合住建局完成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履行部门职责,做好规划、土地服务保障。2.按照“统一规划、片区开发、综合配套”的思路,优化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停车位、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小地块整合组团发展。3.允许重点中小企业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产业配套公寓(单位租赁住房),解决员工安居问题;对于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人才和职工公寓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15%。

三、取得成效: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1.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均已开展房源筹集,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均成立了人才保障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2.督导各县(市、区)和功能区落实好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

3.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

4.截至目前,全市老旧小区改造59个项目已全部完成。

5.通过开展全市房产市场领域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和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规项目和机构进行了通报公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全年办理297个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意见,完成泰山重工公司宿舍、金星16排平房、印染厂宿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宿舍、市直机关七宿舍、原百货站宿舍等老旧小区及危房改造规划审批工作。2.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支持力度,在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增加供应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数量占住宅用地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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