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659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字〔2022〕45号 泰政办字第【45】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2-11-10 发文日期 2022-11-10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办字〔2022〕4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造“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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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大会部署要求,积极创建“泰好药”区域中医药品牌,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中药材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引领山东、辐射全国”的中医药产业强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药材品牌企业,鼓励注册新兴中药材企业自主品牌,不断提升我市中药材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形成具有泰安特色的“中药材区域品牌+单品类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中药材品牌体系。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养殖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建设1-2个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个以上中医药产业园,“中医药+”新业态快速发展,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品,培育一批龙头和特色企业,建成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中医药产业集群。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建设

  1.完善规划编制。申请注册“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商标。围绕我市中药材种植、发展现状和特色优势,科学编制“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发展规划,设计系列品牌形象(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广告语、品牌LOGO、品牌包装、品牌推广等)。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市级发展规划,编制县域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形成“一县(市、区)一主打品牌、多个特色品牌”的发展格局。

  2.建立品牌推广营销机制。遴选第三方品牌创建运营公司,深入开展全市中药材产业调研和文化挖掘工作。制定品牌推广方案,建立以电商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等为主的新型宣传方式和以拍摄专题宣传片、户外广告等为主的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的宣传推广体系,大力宣传推介“泰好药”品牌。积极组织开展线下品牌形象宣传推介活动,利用中医药博览会、全国中药材交易会、行业论坛等,广泛传播“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持续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关注度。建设“泰好药”品牌中药材基地,完善药品标本的采集、保存和展示体系。打造我市中医药产业“城市会客厅”,集中展示全市优势主导产业、中医药文化、中药材品牌形象及优质产品。

  3.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围绕灵芝、黄精、丹参、芡实4个主导品种和菊花、百合、金银花、玫瑰等大宗品种,积极打造连片集约发展的中药材产业带。鼓励各类新型中药材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开展商品注册、地理标志申报、品牌推广等工作,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动的生动局面。〔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中医医院(泰山中医药应用研究院)。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建立“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标准。根据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运输等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和道地药材地方标准,制订“泰好药”品牌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品牌准入标准和品质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中药材道地化、良种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持续提高我市中药材品质,提升“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医医院(泰山中医药应用研究院)〕

  (三)强化“泰好药”区域中药材质量监管。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力量,强化中药材标准质量管理。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加快建设道地药材种子种苗育繁推基地,积极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研究,大力选育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品种。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炮制管理,健全以中药饮片为主、延伸上下游市场的检查体系,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建设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立“泰好药”品牌授权企业监管服务平台,将授权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产品质量追溯和产业整体双监管,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四)加强“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保护。深入挖掘、培育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形成全市中药材知名品牌目录。建立“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准入、督查和保护体系,明确准入范围和条件;对认定的品牌中药材实行动态监管,每年组织一次“泰好药”品牌评选活动,严把品牌准入关。落实中药材质量安全企业管理责任,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品牌,一律取消其“泰好药”品牌评选资格。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侵权假冒行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提高失信成本,增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重视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品牌的意识,构建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市场监督和司法维权保障“四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共同支持“泰好药”中药材品牌建设。2023年至2025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支持“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建设与推广,对每年新增的国家级、省级知名中药材企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市级财政将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补资金。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补助。金融机构要对纳入“泰好药”品牌管理范围企业开展的产品种植开发给予信贷和融资支持。〔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建设作为打造中医药产业强市的重要措施,制定配套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强力推进落实。市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牵头做好“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泰好药”区域中药材品牌的建设与推广。市商务局负责推进“泰好药”品牌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落实“泰好药”商标注册和相关企业产品品牌商标注册。市林业局负责把好特色中草药种植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做好“泰好药”品牌产品、旅游商品价值的挖掘和开发。市医保局负责对纳入“泰好药”区域品牌的中药,研究制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的具体政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对纳入“泰好药”品牌的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上市等支持。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调度开展工作情况,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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