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402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字〔2022〕33号 泰政字第【33】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5-20 发文日期 2022-05-20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字〔2022〕3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5-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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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农机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持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构建“政府负责、部门齐抓、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实现农机安全生产机制基本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

  (二)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准确一致。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规定,把好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关口,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行为,维护农机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农业机械行为,严禁拼装和报废农业机械投入农机作业。严格管理农机维修行业网点,组织开展农机产品及维修质量调查和监督管理,提高农机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住夏秋农忙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无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严禁向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措施,强化拖拉机路面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路和交通运输安全。

  (四)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机手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安全法规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培训机构改善培训条件,创新培训方法,改进培训手段,提高培训效果。积极推广电子桩考和无纸化考试技术,严格按照考试科目和程序组织考试,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法治、文明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合理设置农机考试、检验、宣传等岗位,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装备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平台等装备水平,改善执法服务方式,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提高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农机合作社和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作用,着力解决基层农机安全监管问题。  

  (六)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全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专业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安全素质。

  (七)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全面开展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努力开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及时研究分析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构建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机构分工承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

  (二)完善监管体系和保障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完善农村社区农机监理服务窗口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管理模式,落实乡(镇)、村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责任制,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减免农机监理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惠农政策。

  (三)强化监督检查。大力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事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弘扬守法、打击违法的农机安全监管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处理、从严问责,努力维护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态势,切实保障全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健康科学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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