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22〕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15:0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县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责,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年内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鼓励通过开展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逐项梳理、逐一调度、逐步落实。相关情况要在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网站公开发布,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努力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鼓励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逐步加大日常考核比重,采取“每月调度、按季通报”的方式,提高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考评机制,加大监督考评力度,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依申请办理不规范、互动回应不及时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内容。

  

  附件:2022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pdf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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