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2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一、发布背景和指导思想
(一)发布背景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1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程序和任务。今年3月份,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及办事机构由林业部门调整到应急部门,加之近年来机构改革,涉及森防指单位的相关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原《泰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泰政字〔2016〕52号)已不能适应现在的新形势。按照市森防指领导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编制了《泰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为“《预案》”)。
(二)指导思想
《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确保处置准备充足、反应迅速、指挥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
三、起草过程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人员修订《预案》,讨论稿形成后以市森防指办公室名义广泛征求了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泰安军分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驻泰71770部队、武警泰安支队,泰安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等22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经市应急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于5月30日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6月19日予以印发。
四、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了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应急相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9部分主要内容。
正文完善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体制机制,明确了组成人员和部门单位的任务分工,健全了指挥部从调用扑火力量、发布预警信息到信息报送发布等处置的全过程,细化了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后的响应措施、综合保障以及扑救完成后的后期处置。
五、施行的意义
《预案》的实施,在强调扑火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整合了部门职责,明确了扑火任务,规范了启动应急响应后各个环节的具体行动,实现了上下级、部门间的有机结合,为科学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奠定了坚实基础。
解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6997017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2〕 2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