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452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字〔2022〕35号 泰政办字第【35】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8-16 发文日期 2022-08-16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办字〔2022〕3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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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泰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泰安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运行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含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向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转变,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坚持综合气象减灾,统筹预警防范气象灾害。认真总结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把握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规律,科学预警防范气象灾害,强化统筹协调。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政府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及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害预估、灾情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 运行机制

2.1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

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市气象局负责会同市减灾委组成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收集市减灾委组成部门和单位预警信息需求;组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

可能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造成重大灾害时,由市政府决定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

2.2县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

县(市、区)级政府参照本预案,组织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指挥机制。

未设气象机构的区政府(含功能区)应明确一个部门承担本预案中的气象工作。


3 监测预警

根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需要,气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助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优化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充分利用各类技术方法和观测装备,提高强对流、大风、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的精密监测能力。

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研判,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聚焦精细服务,不断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化、数字化水平。


4 预警发布与传播

气象部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形式,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最多设为4个级别,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严重程度依次加重,蓝色预警为最低级别,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台站、发布时间、灾害种类、预警信号等级、实况和发展趋势、具体影响时段和区域、防御指南等。

市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山东省气象局制定的市、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按照预警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发送预警信号,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信号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传播工作。

气象部门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的管理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与气象部门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联动机制,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新媒体和电信运营商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社会传播的有关工作。


5 预警联动应急响应

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适时提高发布频次,根据服务需要,启动部门内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部门负责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情况,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和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气象灾害综合应急防范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

5.1分类防范

5.1.1台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台风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城市防汛、突发地质灾害等市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等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台风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台风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公安部门对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台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提醒港口及水上作业船舶、设施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必要时停止作业。

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工程洪水调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预警工作。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台风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台风防御和应对工作。

5.1.2暴雨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雨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城市防汛、突发地质灾害等市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暴雨防范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雨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公安部门对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工程洪水调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预警工作。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暴雨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并指导做好城市防汛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雨防御和应对工作。

5.1.3暴雪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雪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道路交通等市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供暖、供电、供水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暴雪防范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雪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采取道路临时管制措施,对受影响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供水、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所辖道路除雪防滑工作。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暴雪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的除雪工作。

能源部门指导能源领域企业做好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统筹协调电力等能源保障。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等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雪防御和应对工作。

5.1.4寒潮

根据部门职责和寒潮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供暖、供电、供水等相关应急预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提醒港口及水上作业船舶、设施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必要时停止作业。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寒潮低温、大风等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寒潮防御和应对工作。

5.1.5大风(含雷雨大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风(含雷雨大风)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提醒港口及水上作业船舶、设施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必要时停止作业。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大风(含雷雨大风)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能源部门指导能源领域企业做好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等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风(含雷雨大风)防御和应对工作。

5.1.6大雾

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雾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道路交通等市级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影响安全通行的路段,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提醒港口及水上作业船舶、设施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必要时停止作业。

能源部门指导能源领域企业做好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等电力企业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防御和应对工作。

5.1.7雷电

根据部门职责和雷电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防雷电等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御准备,雷电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单位暂停户外作业。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能源部门指导能源领域企业做好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等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因雷击导致森林火灾的预防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雷电防御和应对工作。

5.1.8冰雹

根据部门职责和冰雹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防雹等相关应急预案。

气象部门视情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冰雹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冰雹防御和应对工作。

5.1.9高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高温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高温准备工作;高温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管理,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能源部门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护措施。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等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救治需求。

林业部门按职责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林业的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等相关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内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0低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低温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低温准备工作;低温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低温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督促有关供热企业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应急供热工作。

能源部门组织指导能源领域企业做好应对,保障居民和重要用户的能源需求,落实保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冻伤等救治需求。

各部门按照职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内施工单位做好户外作业人员的低温防冻工作,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低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1道路结冰

根据部门职责和道路结冰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道路交通等市级应急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

公安部门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做好公共交通车辆等的防冻保暖和紧急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冰冻情况做好所辖道路除冰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的除冰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道路结冰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2沙尘暴

根据部门职责和沙尘暴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道路交通等市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沙尘准备工作;沙尘暴影响时段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沙尘暴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3干旱

根据部门职责和干旱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抗旱等市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气象部门视情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水利部门组织实施水资源调度,提供抗旱技术支撑。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干旱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林业部门按职责指导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干旱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4霜冻

根据部门职责和霜冻预警信号,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霜冻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林业部门按职责指导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减轻霜冻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灾后恢复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霜冻防御和应对工作。

5.2预警科普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以及户外大屏、车载电子屏幕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部门指导下,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6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0〕84号)同时废止。


7 附则

7.1名词术语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短时强降水是指1小时内降雨量达2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对城市运行、农业、交通等造成危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含雷雨大风)在本预案中是指陆地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海上作业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落在地面上、直径大于0.5厘米的冰粒子。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在本预案中是指日最低气温低于-15℃以下的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供暖、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道路结冰是指在地面温度低于0℃时,道路上出现积雪或结冰现象,会对交通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在本预案中主要指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会对农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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