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文件)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9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0月19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发到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kjjcgk@ta.shandong.cn。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文件)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政策背景
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意义重大。科技部、发改委制订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城市创新发展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把山东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并指明了工作方向。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文件)“各市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力度。”等要求。
三、出台目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泰安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攻坚。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了建设目标。到2024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6%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左右,力争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行列。到2026年, 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8%,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全市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提升2个位次,力争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是明确了工作方向。《意见》从加快推动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培育重点领域创新发展优势、全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与发展深度融合、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支撑、高品质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强化工作支撑保障等7个主要方面,提出了27条重要工作任务,以有力举措着力破解瓶颈制约关键问题,激发创新驱动发展动能。
三是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对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指标要求,将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汇集各方力量,形成加快推进泰安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强大合力。
四是明确了监测机制。《意见》指出“市科技局、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和进展监测机制”,充分发挥监测评价体系作用,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更高质量开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文件)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到10月19日,未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意见。
泰安市科技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