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收集意见。如有修改建议,欢迎来函、来电反馈。意见接受日期至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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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1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一、《规划》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全国、省、市县各级规划的编制。”“市县级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我市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的编审过程
(一)规划编制。2020年6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承担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具体编制;2020年10月,我局组织专家完成对《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审查;《规划》初稿完成后,我局于2021年7月发文征求了市政府7个部门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批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局内部征求了4个科室意见(国土空间规划科、生态修复科、法规科、原地质勘查管理科),系统内部征求全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局意见, 2021年8月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各方面意见,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对《规划》做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规划报批。2021年8月26日,我局将《规划》及编制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日,张涛市长、唐传营副市长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能源局就《规划》内容进行了座谈,编制单位在会后对《规划》做出相应修改。2021年9月18日,《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9月30日,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式发布实施。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批复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局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出了相应调整并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于2022年11月9日将完善后的《规划》提报省厅。2023年1月13日,省厅印发《关于同意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复函》(鲁自然资函〔2023〕18号)批复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更加健全,勘查活跃、开采有序、利用高效、布局合理、绿色低碳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矿业发展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节约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加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十四五”泰安市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 | 1∶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 大汶河流域 | 预期性 | |
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 | 新泰幅 | 预期性 | ||
生态地质调查评价 | 泰山、东平湖 | 预期性 | ||
硐穴资源调查 | 大汶口盆地 | 预期性 | ||
城市地质调查 | 泰安主城区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勘查 | 探矿权数量 | 个 | 32 | 预期性 |
新发现矿产地 | 处 | 1-2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采矿权数量 | 个 | 120 | 预期性 |
矿产开采总量 | 亿吨 | 1.46 | 预期性 | |
煤矿 | 万吨 | 1000 | 预期性 | |
铁矿 | 万吨 | 915 | 预期性 | |
石膏 | 万吨 | 225 | 预期性 | |
岩盐 | 万吨 | 2000 | 预期性 |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 | 1500 | 预期性 | |
饰面用花岗岩 | 万吨 | 450 | 预期性 | |
建筑用砂石 | 万吨 | 8500 | 预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70 | 预期性 |
(二)规划区块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设置19个勘查规划区块, 有 18 个区块为空白区新设,1个区块为已有采矿权外围勘探;共设置24个规划开采区块,均为空白区新设。
勘查规划区块中落实省规划勘查区块8个,其中铁矿3个,金矿4个,油页岩1个;市级规划拟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1个,其中,地热2个,饰面用花岗岩2个,水泥用灰岩2个,自然硫1个,熔剂用灰岩1个,矿泉水3个。开采规划区块中落实省规划设置萤石开采规划区块1个;市级规划拟设置开采规划区块23个,其中,岩盐8个,水泥用灰岩1个,饰面用花岗岩7个,地热1个,矿泉水6个。
(三)准入管理
1.开采规模准入。严格控制探矿权转采矿权、新出让采矿权的最低开采规模,煤矿应达到 45 万吨/年、金矿应达到 9 万吨/年、铁矿应达到 45万吨/年。规划期内继续暂停新批石膏矿山。
2.技术经济条件准入。需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采、选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合理、安全。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指标达到部、省“三率”最低指标规定要求。
3.绿色矿山建设准入。严格执行《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基建矿山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长期停产矿山在恢复生产前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时加强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矿山的监督管理。
泰安市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 ||||||
序号 | 矿产名称 | 开采规模单位 |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 备注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1 | 煤炭 | 原煤万吨/年 | 120 | 45 | — | |
2 | 地热 | 万立方米/年 | 20 | 10 | 3(2)* | |
3 | 铁矿 | 矿石万吨/年 | 100/200 | 45/60 | — | 地下/露天 |
4 | 岩金 | 矿石万吨/年 | 15 | 9 | — | |
5 | 石膏 | 矿石万吨/年 | 30 | — | — | |
6 | 长石 | 矿石万吨/年 | 20 | 10 | — | |
7 | 岩盐 | 矿石万吨/年 | 20 | 10 | — | |
8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年 | 100 | — | — | |
9 | 饰面石材 | 矿石万立方米/年 | 2 | — | — | |
10 | 砂石 | 矿石万吨/年 | 100 | — | — | |
11 | 建筑用砂 | 矿石万吨/年 | 30 | 8 | — | |
12 | 矿泉水 | 万吨/年 | 10 | 5 | 3 | |
注: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是指新建(含整合)矿山需要达到的最低生产建设规模;表中未列矿种的新建矿山执行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断裂带型地热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2万立方米/年。 |
4.生态环境准入。探矿权转采矿权、新出让采矿权,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以及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3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对《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截至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