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会议内容

李兰祥主持召开第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3-11-11 1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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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11月10日

会议议题:听取《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泰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审议稿)》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内容:

11月1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兰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泰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审议稿)》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要尽快完善好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为先行区建设划定“时间表”“路线图”。要夯实责任,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实施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先行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强化争取,常态化做好与省级部门的对接沟通,全力争取省级层面出台更多含金量高、指导性强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为我市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要注重创新,认真谋划、主动承接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效果明显的重大活动,推动我市在服务和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发展系列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聚焦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统筹推进,集约共享;需求导向,有序开展;适度超前,迭代创新;完善机制,保障安全;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原则,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快落实、见成效。

会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泰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针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明确和规范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保修等有关事项,有利于各部门明晰职责边界、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好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会议还听取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定事项解读:【第47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泰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列席情况: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泰山文旅集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泰安日报社、泰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

新闻报道:http://tv.1545ts.com/make/taianxinwen/140825.html

会议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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