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3-05-26 09:30 浏览次数:

5月25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杨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兰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共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设高质量法治泰安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工作措施》《泰安市规范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听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系列方案举措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指出,要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链条发力,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确保《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要深入推进守法普法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质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各领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提升便民利企成效,完善执法司法联动保护机制,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提供最优法律服务,保障好企业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档升级,推动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要锻造过硬法治队伍,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筑牢依法行政的屏障,聚焦难点痛点和短板弱项,对标先进,改革创新,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力争在单项示范创建上率先取得突破。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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