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054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字〔2024〕7号 泰政办字第【7】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4-10 发文日期 2024-04-10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办字〔2024〕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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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泰安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泰安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任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配套实施一批市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新突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泰安)建设迈出新步伐,走出一条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泰安地域特色、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全域发展之路。

二、重点任务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1.筑牢中医药高水平服务网。加快推进中医医疗项目建设,泰安市中医诊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新泰市中医医院应急综合楼、肥城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宁阳县中医院迁建暨医养中心等项目高标准建成使用。加快推动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市级公立中医医院持续保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到2025年年底,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建设“两专科一中心”,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积极推进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支持泰安市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2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角”,建设30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80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支持泰山区、肥城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等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5%以上的村卫生室均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拓宽中医药服务覆盖面。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推广1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健全市县两级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药防治服务体系,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5年年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配合)

4.提升中医药服务智慧化水平。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扫码结算等“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到2025年年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全部达到4级及以上,预约诊疗服务全部接入“健康山东服务号”,实现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配合)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5.加快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发展。在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全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加强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支持泰安市中心医院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培育项目建设和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三)中医药人才科技提振工程。

6.积极引育高层次人才。简化流程、大力招引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扁仓人才培育项目,加强中医药人才师承教育、游学研修,在科研立项、团队组建、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培育一批中医药学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发挥名中医药专家传帮带作用,推进中医药名家学术经验继承,每年新增一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省名中医(药)专家、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用好用足国家、省、市人才政策,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来泰开展合作。启动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夯实基层人才根基。扩大中医药类公费专科医学生招生规模,强化定向就业协议履约。实施经典传承工程,强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着重提升临床技能。推进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推广应用,培养基层中医药特色人才。强化中医(专长)医师考核、岗位培训和日常监管。到2025年年底,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8.打造人才培养阵地。加快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中医药科学和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支持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创新中医药职业教育,为全市培养输送中医药人才。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强化管理人员和带教师资培训力度,提高中医住培学员培训质量。到2025年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实现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全覆盖,借助名中医药专家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名中医品牌,培养一批优秀中医药后备人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落实中医药科技评价标准,在科研立项、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分类评价。积极组织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项目,加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中医药支持力度。支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与药物研究所加强对泰山道地药材的合作研究,提升我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中药创新和质量评价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中医药产业促进工程。

10.推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巩固中药材种植优势,重点加强黄精、灵芝、百合等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和规范化种植,积极申报山东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中药材类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支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与较大规模的种植基地合作共建中药材科研基地和泰山地产药材科普研究中心(泰山中药标本制作基地)。(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严格落实中药材规范标准与常用中成药质量优劣评价标准,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完善警戒制度,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中医药+”融合发展。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开展星级评定试点工作。举办全市药膳大赛、“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推荐申报省体卫融合示范项目和优秀试点项目。开发中医药养生、温泉浴养、研修康养、旅居养老等产品及齐鲁康养打卡精品路线,争创文旅康养强县和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试点区,做大做强“泰山康养旅游”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在各县(市、区)推广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依托中医医院或社会化中药房等搭建智慧中药服务平台,通过集约化和规模化中药饮片供应,为医疗机构提供中药药事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14.做强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做大做强“泰好药”区域中医药品牌,全力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中药材区域品牌+单品类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中药材品牌体系,逐步形成“一县(市、区)一主打品牌、多个特色品牌”的发展格局。强化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举办泰山论灸、泰山中医药文化节、泰山膏方节等特色活动,持续扩大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畅通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内涵和传承功能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范围,到2025年年底,建成5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知识角”。挖掘泰山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源,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组建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开展“百人百场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打造有代表性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广播、电视、报刊栏目,加强新媒体传播推送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16.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示范区建设“1+3”方案,积极争创示范区建设先行市、试点县。持续推进新泰市中医药服务县乡一体化“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实施,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振兴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专项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加大对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力度,强化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督导评估。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强化中医药发展情况督导分析,督促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严格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实施成效综合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成效,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提炼中医药发展典型经验,讲好全市中医药故事,不断提升群众对中医药认可度,营造中医药振兴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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