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责任如何认定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详情 >>

如何办理临时用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国家主席令27号颁布)第57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2、《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8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确需超过二年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 前置

查看详情 >>

土地整理内容包含哪些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查看详情 >>

破坏耕地包含哪些行为

1.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 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 3.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的

查看详情 >>

如何办理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原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已存在债权的证明和抵押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证明(原件); 7、抵押人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抵押人是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原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详情 >>


<< 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 >> 共 427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