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牌匾设置技术指导:自2020年1月1日《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市级管理区域内的店招牌匾设置不再审批、备案登记管理,实行指导服务。为避免设置人不规范设置而造成不必要损失,由属地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设置前技术指导服务,在指导服务过程中依据《泰安市店招牌匾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店招牌匾的设置指导。
(一)办理店招牌匾设置指导服务可由设置人或委托代理人自主选择以下方式:一是线上办理。设置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网络(微信关注泰安城管公众号--微城管--店招牌匾指导)办理店招牌匾设置技术指导工作,3个工作内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完成指导服务;可通过网络查询办理情况(泰安城管公众号--微城管--店招牌匾指导查询)。二是线下办理。设置人可通过电话或到属地(市级管理区域)城市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店招牌匾设置指导服务相关工作,联系方式附后。
(二)店招牌匾设置前设置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法人身份证件、载体原照片、店招牌匾的彩色效果图、店招牌匾设置登记表、设置承诺书(承诺设置店招牌匾载体合法、安全、服从管理等)等资料,通过电话、网络或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店招牌匾设置指导申请。
(三)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店招牌匾设置指导申请后于3日内到设置的现场进行设置技术指导。不符合设置要求的,现场能够整改的现场整改,不具备现场整改条件的现场提出修改意见,由设置人进行修改后再次经所在地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设置要求后进行设置。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