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许可在哪办理?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经营许可证在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在项目落地建成后试运行之前申请办理临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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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许可在哪办理(含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
危险综合收集经营许可证在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在项目落地建成后试运行之前申请办理临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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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收集许可证在哪办理(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废矿物油收集许可证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在项目落地建成后试运行之前申请办理临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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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在哪办理?
报告完稿后将正式版报告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科,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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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第63条提出了“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要求,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权限进行了明确,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提供了法律支撑。依据《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规定了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具体划分方法,是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主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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