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没有享受到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该怎么办?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61号)规定,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实行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政策。若您在此期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价格优惠政策,请收集相关票据等证据,请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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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的概念。

经营者开展降价、打折等价格促销活动,往往强调促销价相比原价有较大优惠。因此,“原价”就成为衡量促销价是否优惠以及计算折价、降价的基准。2020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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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填报过程中遇到不会填的选项怎么办?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阅读“填报须知”,按照“填报须知”填写;同时可拨打企业信息填报界面中业务咨询电话,或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点击信用监管栏目阅读“年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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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填报的期限?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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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登录不上,如何解决?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使用不同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登录;可以咨询技术电话:0531-5179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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