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其店铺主页显著位置都需要公示哪些信息?

主要有以下四种: (1)营业执照信息; (2)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3)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 (4)上述三类信息的链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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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购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风险由谁来承担?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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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有哪些要求?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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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广告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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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微企业名录系统?

小微企业名录系统(http://xwqy.gsxt.gov.cn/)是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共同建立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是总局与各省上下协同联动建设的一体化应用系统。该系统建设以实现部门间、地区间的共建、共管、共用为最终目标。共建,即系统功能模块严格按照总局制定的统一标准规范,采用总局和地方共建、灵活自选的建设模式;共管,指总局和地方共同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共用,指系统既是为全国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也是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信息交流和数据分析应用的一体化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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