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过程中弄虚作假怎么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还要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销);自查实之月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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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丢失应如何补办?

补办按照“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办理。省高评委评审通过的高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通过的中、高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评审通过的初、中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办理。 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持证人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补办。 《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1份(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人事代理机构代理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现工作单位和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身份证和两寸免冠近照1张;2018年度及之前取得资格的,需提供《评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印章)。注: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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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30日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或职工所在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均可以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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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个人或单位的账号、密码,如何找回?

解决办法: 1.个人找回账号:个人可以通过网站登录页的登录框下“找回用户名”选项,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来找回。 2.个人找回密码:网站登录页的登录框下有“找回密码”选项,点击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或邮箱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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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密码后,输入新密码显示错误,如何解决?

解决办法:原因可能是浏览器缓存未清理的问题,可尝试清理浏览器缓存后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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