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是什么?

1.《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存在精神障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治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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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二楼),联系电话:699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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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人事考试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各类考试成绩查询具体如下: 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的考试项目,在该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卫生(初级、中级)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公布。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由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公布。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考试中心在审计署门户网站(www.audit.gov.cn)公布。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http://www.cirea.org.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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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⑴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⑵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高校毕业生进入有关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见习而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⑶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与该组织发生的争议;⑷破产清算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⑸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办理退休手续所涉及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数额等属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范围发生的争议;⑺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致残)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⑻其他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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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

有开展自主评价意愿并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开展。企业向所在地人社局鉴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经过专家审核、评估、备案后开展评价工作。企业应该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工作方案、题库资源、考评队伍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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