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山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鲁政发〔2021〕6 号),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鲁建质安字 泰 安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泰 安 市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泰 安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2021〕8 号)有关要求,现将优化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含人防、档案、消防)有关事通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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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第一批)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服务局、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泰安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第一批),提出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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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怎么办?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办理项名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二、受理主体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服务区民生事务窗口)三、受理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2、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3、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5、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申请材料1、身份证(此项材料可实行告知承诺)2、驾驶证3、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的要提供)五、办理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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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进一步提升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水平的补充意见

  《泰安市进一步提升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水平的补充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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