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保缴费发现有错误,应办理怎样退费?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保缴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生育保险费(统称社会保险费),如有错缴发生,需按《泰安市社会保险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流程办理退付。基本流程为:缴费人发现错缴社会保险费后,及时向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社会保险费征收窗口提报资料,生成《申请表》,每月旬后2日内,税务机关根据险种分别报送人社或医保部门。人社(医保)部门复核退付依据、原缴费确认信息、退费金额、退费收款账户等退费凭证项目内容,复核无误的,报送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收到退付款计划申请后,根据《传递表》信息由财政系统国库部门将应退付金额从财政专户划转至人社(医保)部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人社(医保)部门根据《申请表》,通过转账将应退费款退还至缴费人,并将退付情况传递给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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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直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多少?

根据《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4]18号)有关规定,目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驻地(泰山区、岱岳区、高新经济开发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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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资金是由财政局发放吗?

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区域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是区级政府,不属于财政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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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工资是财政局负责发放吗?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离休人员工资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放改为由离休干部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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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是否向社会或个人直接拨付?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是什么?

除人员工资外,部分向社会个人发放的财政资金(如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安置等)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财政部门根据申请拨付业务主管部门或专户,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拨付至个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市财政负责拨付,区属单位由县市区财政负责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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