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泰安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泰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公安局 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大数据局 共青团泰安市市委
泰安市妇女联合会 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2026年度泰安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重要实事清单》的通知
泰民〔2026〕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宣传部、社会工作部、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改委、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大数据工作机构、团委、妇联、残联,各功能区相关部门:
现将《2026年度泰安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重要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民政局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泰安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泰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公安局 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大数据局
共青团泰安市市委 泰安市妇女联合会 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20日
2026年度泰安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重要实事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有效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根据《关于转发鲁民〔2025〕46号文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通知》(泰民〔2025〕11号)和《泰安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泰民〔2024〕2号)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定2026年度我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重要实事清单如下。
一、开展“为小”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实事内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为小”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培育打造“为小”文明实践项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强化困境儿童关心关爱
实事内容:加强对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引导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精神慰藉等多元关爱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三、开展“e路护航”困境儿童网络保护公益活动
实事内容:开展“立德树人”网络文明宣讲五进(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预防困境儿童网络沉迷。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深入清理整治危害儿童合法权益、妨碍儿童健康成长的网上不良信息和账号。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四、加强司法救助帮扶
实事内容: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未成年保护相关意见,依法严厉惩处侵害留守和困境儿童犯罪行为。坚持惩处犯罪和帮扶帮教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作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留守困境儿童提供经济帮扶、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为受害的留守困境儿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筑牢人身安全保护体系,积极预防不良行为
实事内容:进一步打通法院司法保护与民政行政保护的衔接堵点,联动民政部门进行前端防治,强化家庭责任,共同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六、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综合司法保护
实事内容:为案件中涉及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法律支持、司法救助,协同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综合司法保护,帮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实事内容: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持续推进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政策,全面落实现有教育资助政策,积极推进精准资助,实现“应助尽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八、强化孤困学生心理健康保障
实事内容:重点加强在校孤困学生的心理健康关护,对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孤困学生,采取“暖包式”服务,学校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网格员)分别承担包保责任,确保每一位心理健康孤困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九、提升教育帮扶能力
实事内容: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在2025年“应返尽返”基础上,重点推进“留得住、学得好”,健全“数字控辍”预警体系,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行“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严防辍学反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强化欺凌防治效能
实事内容: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护学岗”与“高峰勤务”机制,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在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疑似欺凌警情“双盯办”制度。坚持分类施策,对疑似欺凌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困境学生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职;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查处并符合条件者送校矫治教育,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与校园和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一、实施困境儿童助学助康项目
实事内容:实施孤儿助学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实施“护佑健康”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二、实施暑期儿童赋能行动
实事内容: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困境儿童开展赋能行动,通过实施红色教育、感恩教育、心理辅导等综合性训练,提升困境儿童综合能力,助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6年9月
十三、加强数据赋能,精准保障困境儿童
实事内容: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机制,进一步优化困境儿童数据筛查模型,打通部门数据壁垒,精准筛查困境儿童信息,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四、开展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工作
实事内容:聚焦困境儿童法律援助需求,常态化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五、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实事内容:面向留守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专项招聘行动”等求职招聘活动,大力推进“社区微业”就近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就近服务、便捷高效的优势,积极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推动实现就近就业、技能提升、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六、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活动
实事内容:深入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定期组织开展丰富的演出活动,不断满足留守和困境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七、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
实事内容:深入实施“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加强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县域全覆盖,指导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卫生门诊,切实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关爱与干预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八、做好困境儿童等的学费减免工作
实事内容:困境儿童、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报名参加团属市青少年宫艺体专业培训的,对其1个专业的学费进行减或免。
责任单位:团市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十九、实施“雁阵计划”家教赋能提升行动
实事内容:实施“雁阵计划”家庭教育赋能提升行动,活动贯穿全年,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和2个功能区,重点围绕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科学教子方法等内容,面向村(社区)妇联干部、家长学校负责人、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注重将优势资源向薄弱村(社区)倾斜,推动基层家教指导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增强家长监护意识和能力,助力困境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市妇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实事内容:贯彻落实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做好按年龄段分类救助,为不少于2000名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