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国动办字〔2026〕2号
各县市区国动办,各功能区人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国动办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任务目标,深化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国动办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政治引领,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办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着力抓好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全市国动办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各功能区人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2.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梳理总结整治成效与不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十大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推动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外包施工“四项整治”,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持续对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冷库情况进行摸排,严禁在人防工程内违法违规新建、改建或扩建冷库(含装配式冷库),对违规建设冷库的,将会同消防等有关部门予以整改或清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各功能区人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二、强化一体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切实扛牢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泰安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修订印发市国动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调研或检查一次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中心安全科)
4.拧紧安全责任链条。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民防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类人防工程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区国动办、机关相关科室单位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对监管范围内单建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5.巩固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单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推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常态化,督促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治理台账,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三、突出排查重点,切实提高隐患排查质效
6.重点防范已开发利用单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人防工程内严禁储存和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坚决杜绝工程内部使用燃气管道、燃气瓶(罐)等明火设施。聚焦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消防设施治理,突出对用于商业经营单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督促做好消防、风水电设施的检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7.重点防范在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查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项目负责人未严格执行到岗履职制度等问题。严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严查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安全、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等危险作业,是否持证作业、是否现场监护等。严查暂停施工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封闭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机关人防管理科,中心质监站、安全科)
8.重点防范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重点排查工程主体结构,检查墙体、顶板、底板有无裂缝、剥落、渗漏,梁柱节点是否牢固,防止因结构损坏引发坍塌风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早期工程,在隐患部位设置警示标识,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尽快将评为四类工程的纳入改造或报废处置范围,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中心质监站、安全科)
9.重点防范单建人防工程防汛安全。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在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来临前,全面开展汛前排查,重点检查用电安全、消防设施、工程排水系统、防雨水倒灌措施等情况,切实排除风险隐患。要紧盯城市易涝点、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单建人防工程,统筹完善应急抢排、人员疏散措施,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重要天气过程停工、停业要求,确保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四、推动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10.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依托现有安装的视频监控、烟感温感、防倒灌水位监测等信息系统,在消防防火、汛期防汛、现场安全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的实时安全监控,持续提升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的智能化、数字化、可视化安全监管水平。积极借助全省“智慧国动”建设,完善人防工程管理系统功能,推动人防工程“建、管、用、维、退”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1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年初,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国动(人防)部门安全执法水平和单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抓好《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山东省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宣传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人防警报试鸣日”等活动,广泛普及人防工程内部用电、防火、防汛等安全知识。聚焦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重点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12.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治理效能。健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在单建人防工程张贴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等,让群众充分了解隐患举报的途径、范围、奖励标准等内容,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督促各单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建立《员工自主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调动大家自主排查隐患的积极性,大力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吹哨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13.抓好机关自身安全管理。抓紧抓实人防大楼办公区域、地下指挥所消防安全、汛期防汛等工作,确保人员、场所安全,工作正常高效运转。督促丽景广场酒店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检修、调试、维护、保养等。(责任单位:机关综合科,中心办公室、信保科)
五、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4.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单建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汛(消防)应急演练,充分做好防汛(消防)准备、险情预警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托2025年泰安市国动系统单建人防工程防汛(消防)应急演练观摩活动成果,组织驻楼单位观摩丽景广场酒店防汛(消防)应急演练,并抽取1处用于商业经营的单建人防工程防汛(消防)应急演练活动进行指导观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人防管理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15.加强安全值班值守。依托战备值班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健全值班信息报送机制,畅通上下联动、快速反应渠道,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第一时间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国动办,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机关综合科、指通科,中心信保科、质监站、安全科)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16.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国动(人防)部门要切实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亲自安排部署,定期督导检查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17.聚焦隐患排查,狠抓执法检查。一是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二是持续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高质量开展专业检查和专项排查。三是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适时与应急、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开展暗查暗访等,提高检查质量,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健全隐患问题跟进执法机制,确保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18.严格督导考核,落实奖惩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纳入领导干部和科室单位述职述责内容。市国动办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平时考核,与干部奖惩使用(聘任)挂钩。对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