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10〕93号 泰政办发第【93】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1-02-23 发文日期 2011-02-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办发〔2010〕9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15: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八日

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确定开展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利用3年的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精心打造“整洁健康泰安”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到2012年,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0-15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3-6个、卫生社区(村)10-15个、卫生户30-4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村镇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到201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乡(镇)全部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的村每年新增2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建立“村收集、乡(镇)集运、市(县)处理”的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孽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所占比例3年间分别达到10%、20%、30%。2010年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力争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率先成为无烟场所;候车厅、售票厅等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室内无烟;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0%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
  1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0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30%; 2011年、2012年按照国家要求逐年提高。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到2012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2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健身设施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健身站点数量逐步增加。

  二、行动内容
   (一)宣传教育行动。
  1.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开展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宣传活动,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每周固定时段刊播《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泰安日报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3.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工作通讯、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各类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学校、农村等重点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邀请有关专家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标准要求。(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商务局、工商局、民政局、国资委等部门、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和示范乡(镇)活动。(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6.加强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村庄、重点公共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固定宣传设施;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工商局、泰山火车站等部门、单位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泰山火车站等部门、单位配合)
  8.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卫生创建行动。
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1.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带动城市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深入开展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户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高创建质量。(市卫生局牵头)
  (三)城市环境整洁行动。
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对照新颁布的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高标准规划建设公厕,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消除二次污染;城市主次干道果皮箱设置合理并加强管理,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做好道路日常保洁,有条件的道路尽量实行机扫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2.加大城区卫生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及车站、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集中清理建筑垃圾,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篷盖运输。着力整顿农贸市场,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使各项指标达到《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抓好城市单位及居民区的卫生管理,提高单位及居民区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对宠物及流浪动物的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工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山火车站等部门、单位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垃圾。(市卫生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大力实施环境绿化,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卫生局、安监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合理布局农村垃圾集中存放点,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题,改善农村居民生存环境。(市水利渔业局、卫生局、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牵头)
  2.集中治理“脏乱差”现象。搞好镇村主要街道的硬化、绿化,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卫生局等部门、单位负责)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区)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卫生局、农业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
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负责)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农业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
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各部门、单位要制定详细的禁烟、控烟计划,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单位控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
  2.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泰安日报社等部门、单位负责)
  3.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要带头控烟。(市卫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七)疾病控制行动。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市及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加强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市卫生局负责)
  3.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性非传染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积极推广口腔病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市卫生局牵头,市体育局、老龄办、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八)全民健身行动。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的优势,组织开展各项〖HJ*8/9〗群体活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爱卫办负责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服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目标责任,确保行动实效。要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顺利开展。
  (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要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今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明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第三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评。要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附件: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邹斌芳 (副市长)
副组长:郑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焕星 (市卫生局局长)
    王东琚 (市爱卫办主任)
成员: 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勇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黎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大年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
    梁国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桂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张春国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延杰 (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鹿润洪 (市水利渔业局副局长)
    齐田锋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太荣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广尧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正增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志学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于桂香 (市体育局副局长)
    亓玉战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尹燕鸣 (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其玉 (泰安高新区管委副调研员)
    王万里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晓明 (市爱卫办副主任)
    万庆海 (泰山管委副主任)
    秦立波 (市老龄办副主任)
    王建国 (市供销社副主任)
    刘培亭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周光明 (市房管局副局长)
    柳桂霞 (市畜牧局总畜牧师)
    吴立银 (泰安日报社副社长)
    张金松 (市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赵东润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传仁 (市质监局副局长)
    裴红珍 (泰山火车站客运部主任)
    刘胜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
    魏大治 (团市委副书记)
    王宝玉 (市妇联副主席)
    王淑玲 (泰山区副区长)
    雷建民 (岱岳区副区长)
    于海涛 (新泰市副市长)
    张莉  (肥城市副市长)
    董磊  (宁阳县副县长)
    贾汇红 (东平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王东琚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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