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发〔2007〕34号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1-02-23 | 发文日期 | 2011-02-23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八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本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政策,严格标准,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一)加强税收收入管理。 严格税政管理,切实强化税收源头控管,严肃查处随意减税、免税、缓税、先征后返等行为,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查处假涉外、假福利、假公益等企业,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进一步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严把税票管理关,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执法程序,认真落实“先税后证”规定。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实现税源信息共享。
(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各执罚执收单位要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期限,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实行“领新验旧”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源头控制。坚决制止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以及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私分政府非税收入和公款的行为。积极拓宽理财领域,严格按收支分类管理的规定,将应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征收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健全非税收入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和稽查办法,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三)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收入预算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量入为出”、“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得留有硬性缺口。单位预算批准后,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调整。
(四)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所有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也不得将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存入“其他资金”账户。全面清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坚决制止自行设立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在乡镇一级全面实行“零户统管”制度,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和管理各项政府收入,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
(五)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合规的支出用途和具体承办人、单位审批人的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制度,坚决杜绝滥发奖金和津补贴行为。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逐步化解政府债务。全面清理政府债权债务,彻底摸清底数,明确清债责任,研究制定分类化解办法。坚决控制新增不良债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的相关规定。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偿债准备金,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国有资产产权性质和用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努力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和公物私用现象。
(八)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从业水平。加快会计核算体系、内控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偷逃税、做“假账”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行为。做好“村财乡管”,逐步推行 “乡财县管”管理模式,努力规范乡村财务管理。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制化
(一)完善收入征管机制。 健全收入预算约束机制,在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上,充分体现提高“两个比重”的要求。健全收入目标责任制,将收入任务量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征管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收入预算真实可靠。健全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健全税源监控机制,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和分析研究,及时改进和加强收入征管。健全收入考核机制,重点考核税收增长和税收比重,调动各级加强税收征管、改善收入结构的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将各级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整反映政府收支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积极推行经费定额包干、节支留用、超支不补管理办法,严格按编制、按定额核定部门经费,充分调动各单位节约支出的积极性。加强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双控”管理,防止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
(三)完善支出管理机制。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集中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强化财政资金支付监督。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手段,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改进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报账提款制和跟踪问效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扩大评审范围,健全评审制度,提高评审质量。理顺政府采购机制,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全面推行采购预算编审制度,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改革完善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积极推进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货币化分配改革,改“暗补”为“明补”,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实物分配和福利分配。
(四)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在彻底清查各单位资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资产收益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等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掌握的行政权力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彻底脱钩。
(五)完善支出绩效考核机制。 探索建立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分配竞争机制,强化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强化专项资金尤其是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等重点资金的管理,从项目申报立项开始,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规范财政支出。对重大项目引入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等现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六)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完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将转移支付资金与财源建设、工资发放、减人增效等相挂钩,提高“奖补”政策的保障与激励效果。加强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奖补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七)完善县乡财政体制。 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适当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坚持以事权定财权,合理确定县乡财政体制,妥善处理县乡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乡镇财政通过财政体制获得与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稳定的收入和财力来源,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乡镇履行职责能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科学化
(一)强化教育,落实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依法理财和廉洁勤政水平。继续完善机关岗位目标、责任执行、考核监督办法,严格组织纪律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首问负责、AB角、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二)务求实效,抓好落实。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真正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的要求,深入查找管理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增补、修订、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广泛发动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查找财务会计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制度。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转移、滞留政府收入和专项资金,擅自调整和改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及套取现金、公款私存、贪污、私分、违规使用公款、不按规定使用票据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和追回损失外,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