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发〔2004〕11关于理顺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1-02-23 | 发文日期 | 2011-02-23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3〕75号)规定,现就理顺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属地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全部相关经费由企业负担”的原则,自2004年起,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移交新泰市、肥城市管理;两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
二、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实行属地管理体制后,新泰市、肥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有关乡镇(办事处)和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新泰市、肥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有关乡镇(办事处)的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各相关乡镇(办事处)管理驻地厂、矿、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年初,新泰市、肥城市人民政府与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依据《责任书》进行工作考核并兑现奖惩。新泰市、肥城市、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与驻地厂、矿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依据《责任书》进行工作考核并兑现奖惩;按照《条例》规定和程序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加强信息化建设,收集、汇总驻地企事业单位上报的人口信息和工作情况,搞好信息的分析利用;指导驻地企事业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宣传、技术、避孕节育等各项服务,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安排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新泰市、肥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矿区的社区居委会建设,以矿为单位建立社区居委会,并将其列入本市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序列。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组织网络,人员由原矿家属委员会成员组成。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完善办公、服务设施和配套工作制度,组织居民开展计划生育自治。
(二)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职责。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及其驻各县、市、区下属单位,要按照法人负责制的要求,承担起单位应负的责任,具体负责在职人员和临时用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无固定职业职工家属、子女、下(离)岗人员和居住在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宿舍(房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要与新泰市、肥城市人民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两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应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责任书》,配合支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要稳定原有的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继续保持“条”上的管理力度,指导督促所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服从支持驻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管理,在系统内健全必要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落实工作经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下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系统内垂直负责体系。对于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及相关证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有关婚育证明,按照规定及程序办理并上报出生。
三、其他有关问题
1、奖惩表彰事宜。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年终对所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评先树优时,应征求所属单位驻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在表彰奖励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时,应征求新泰市、肥城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对完不成人口责任目标的,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矿业集团公司及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工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改进管理和服务方法。新泰市、肥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要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严格遵守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到企业检查的有关规定,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工作程序,改进考核办法,优化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两个矿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地企”关系,为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3、经费保障。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要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确保经费满足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的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城镇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他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按省《条例》规定落实。职工已婚育龄夫妇的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由各厂、矿及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兑现奖励,由新泰市、肥城市及相关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台政策规定,经费由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