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16号 泰政发第【16】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1-02-23 发文日期 2011-02-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06〕1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15: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整体策划、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巩固近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并实现向长效管理的转变,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乡环境,促进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发展,确保全市城乡环境面貌有更大的改观。


二、整治活动范围


整治活动范围:泰安市市区、新泰市市区、肥城市市区、东平县县城、宁阳县县城,4个国家重点镇(宁阳镇、翟镇、华丰镇、石横镇),11个中心镇(省庄镇、山口镇、汶口镇、满庄镇、楼德镇、汶南镇、汶阳镇、安驾镇、磁窑镇、州城镇、银山镇),城市近郊村镇,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村镇。


三、整治活动内容


(一)完善城乡规划,加强规划执法。 按照高起点规划的要求,健全规划体系。一是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完成审批工作。二是编制和完善城市专业规划、详细规划,2006年完成审批工作,特别是交通规划、排水规划、环卫规划、市政管线规划等制约城市发展的专业规划尽快编制,2006年审批完毕。三是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新一轮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3年内完成,国家重点镇和中心镇2006年完成修编和审批, 2007年底基本实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覆盖,通过编制和实施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向小城镇和中心镇集中,推动旧村改造、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村镇人居环境改善。按照严格规划管理的要求,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重点,建立区、街道、乡镇和村居规划监管体系,赋予区、街道、乡镇、村居相应的规划建管职能,安排专项资金,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二)突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 在泰城2005年启动旧住宅区和背街小巷整治的基础上,2006年完成工作量的70%,2007年完成整治任务。各地也要制定改造方案,确定类别、范围、时序、内容和标准,分期实施。开展旧城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要按照政府组织、政策扶持、分级负责、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一是进行旧居住区整治,对规划予以保留的旧居住区,要拆除违章搭建,清理乱堆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完善环卫设施,整修道路、建筑立面,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构,完善保安、保洁、保绿和社区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实行居民自我管理,创建良好的秩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进行背街小巷整治对一时难以彻底改造的区域,实行背街小巷整治,按照“路平、灯亮、管道通”的标准整治。三是城中村改造,按照规划一步到位,改造分期实施的原则, 2010年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


(三)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城市市区和县城要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处置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的建设,变生活垃圾简易填埋为卫生填埋或综合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置,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定点收集,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方箱,公厕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规划定点建设一批公厕或开放沿街单位的厕所,2006年全面启动,2007年完成。2006年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处置场的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达到市、区、办事处、社区共同管理,各负其责,全面覆盖泰城环境卫生工作,不留死角,实现无缝隙管理,2007年完成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入正常管理。重点镇和中心镇也要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达到卫生填埋标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改变随意随地处理生活垃圾的做法,彻底改善城乡环境。 


(四)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环境。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和人口快速集聚,城镇基础设施总量不足,下一步突出抓好城镇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停车场、集贸市场的建设。重点镇和中心镇要做好污水处理规划,做到生活区集中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污水单独处理。加大市政设施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挖掘城市道路,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停车行为,清除占压管线的违法建筑。


(五)加快城乡环境绿化,提升绿化质量。 突出抓好植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和防护林建设,重点镇和中心镇要建设公共绿地,提高绿化覆盖率,完善绿地系统规划。泰城在2005年绿地面积5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07年增加到900万平方米,争创国家园林城市。肥城市要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宁阳、东平要积极争创省级园林县城。在管理上,2006年要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进一步增强管理的力度。交通干线要加快绿色通道建设,不断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铁路两侧的绿化。


(六)整治沿街建筑,规范户外广告。 沿街建筑和户外广告是城市容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和县城要开展沿街建筑整治,实施“穿衣戴帽”,规范户外广告。在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镇都要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该项工作2007年整治完成,其中,泰城2006年6月底要完成主干道临街建筑的整治规划,2006年底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整治完成。


(七)修复地质地貌,整治风景区环境。 以城市周边地区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已毁山体的修复和绿化。编制完成《泰安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危岩治理规划》,对95处废弃采石场、点、坑提出治理方案,2006年完成东岳大街西段一线裸露山体的治理,2007年完成长城路、泰明路可视范围内和环山路两侧裸露山体的治理。治理河道采砂,整治河道沿线环境,实施河道绿化。各风景名胜区要加强管理,2007年完成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整治。


(八)实施畅通工程,规范交通秩序。 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治理沿街乱停车辆的现象。其中泰城在2007年建成足量停车场的基础上,规范沿街各类车辆的停放,实现出租车定点停靠,逐步淘汰客运三轮车。


(九)搞好污染治理、净化大气和水体。 推行清洁生产,推广燃气、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全面取缔市区内4吨级及其以下燃煤小锅炉和露天烧烤,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行燃气出租车、公交车,2006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以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淮河流域为重点,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磷除氮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推进中水回用,创建节水型城市。继续整治城区河湖水面,清挖疏浚河道,实施清污分流,使城区河道水质变清,河湖水系两侧建设开放式绿地。其中泰城扩大市区集中供热范围,继续开展燃煤炉灶专项治理。 增加城区车辆禁鸣路段,采取有效措施,使交通噪声保持在70分贝以下。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十)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 以主干道改扩建、城市水系整治为重点,实施一批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各县市重点镇和中心镇要在2007年前完成。其中泰城2006年实施灵山大街、南关路、南湖大街、财源大街、通天街、教场街、科山路、车站街、泰东路、泮河、七里河的改造整治任务,2006年完成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工作,建成植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各一处,完成泰城南部城乡结合部防护林建设。


四、整治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统筹安排、精心策划。 各级要根据活动内容,制定综合整治总体活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不同年度的工作重点。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城市(村镇、社区)、生态城市、园林城市、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活动以及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使全市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人人关爱城乡环境、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疏堵结合,重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综合整治活动稳步推进。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综合整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监督,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的日常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四)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加强对各县市区城乡综合整治活动的调度、督导,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列入政务督察的重点,实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长远大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切实抓紧抓好。市里成立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06-2007年泰城环境综合整治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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