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71号 泰政发第【71】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1-02-23 发文日期 2011-02-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06〕7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军分区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进藏兵员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15:09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为圆满完成上级安排我市的进西藏兵员征集任务,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西藏兵员征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1998〕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省征兵办公室安排我市今冬征集进西藏服现役兵员160人。征集任务分配如下:岱岳区30名、新泰市35名,肥城市30名,宁阳县30名、东平县35名。

二、征集时间

各县(市、区)的进西藏兵员于11月20日前完成体检、政审、走访和定兵工作,并做好起运有关准备。具体安排由市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优惠政策

为充分调动应征青年进西藏服现役的积极性,增强戍边卫国的责任感,对进西藏服现役的兵员实行以下优惠待遇:进西藏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当地优待金标准增发1至2倍,增发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列预算支出;农村居民户口的兵员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的,退伍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优先安置。

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进西藏兵员征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优惠待遇,不折不扣地完成进西藏兵员的征兵任务,确保新兵按时起运。要搞好宣传发动,教育广大应征青年牢固树立戍边卫国、以苦为荣的思想,切实端正入伍动机,自觉服从祖国挑选。要针对进西藏地理位置特殊、条件艰苦的特点,严格按照高原条件兵的标准进行征集,确保进西藏的每一名新兵政治可靠、思想纯洁、身体健康,为支持驻藏部队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做出积极贡献。

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军分区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