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2〕48号 泰政发第【48】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1-02-23 发文日期 2011-02-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02〕48号关于印发泰安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15: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大力度,努力开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泰安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二OO二年十月

1、编制规划的依据、原则

1.1 编制依据
1.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1.2《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1.1.3《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1.1.4《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大纲》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1.6《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1.7《泰安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8《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1.2 编制原则
1.2.1 可持续发展原则
1.2.2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的原则
1.2.3 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1.2.4 分区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
1.2.5 分工合作、各尽所能原则

1.3 编制期限
现状基准年 2000年
规划近期目标 2005年
规划中期目标 2020年
规划远期目标 2040年

2、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地处东经116°20'-117°59',北纬35°38'-36°28'之间,面积7762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5%。其中泰山区288平方公里,岱岳区1799平方公里,新泰市1933平方公里,肥城市1277平方公里,宁阳县1124平方公里,东平县1340平方公里。
泰安市地属鲁中山区的一部分,整个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境内有山地、丘陵、平原、洼地、湖泊等地貌类型。山地集中分布在境域北部和东部,占全市面积18.3%,泰山位于市区北面,主峰海拔1545米,为山东第一高峰;丘陵约占全市面积41.1%;平原主要分布于山麓及河流沿岸,占全市面积29.6%; 洼地主要分别于东平县“三湖”(东平湖、稻屯湖、州城湖)周围,占全市面积的11%。
泰安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寒暑适宜,光温同步,雨热同季。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和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全年平均气温12.9℃,降水694毫米。因受地形地貌影响和地域的差异,形成一些局部小气候区,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幅大,泰山山顶年平均气温仅5.2℃,而年降水量达1163.8mm。
大汶河水系是全市的主要地面河流,又是黄河的重要支流之一。发源于泰沂山区,流经我市的新泰、岱岳区、泰山区、宁阳、肥城、东平6个县(市、区),经东平湖入黄河,流域面积6387.21平方公里,较大的支流有:
柴汶河:分布在新泰市境内,包括平阳河、汶南河、羊流河、光明河等支流。
牟汶河:在岱岳区境内。
泮汶河:在泰城及泰山区境内,包括奈河、梳洗河、三里河等支流。
康王河-汇河:在肥城市和东平县境内。
东平湖是全市最大的天然湖泊,位于东平县境内,面积为209平方公里(折31.35万亩),是我省重要的淡水渔业生产基地。

2.2 社会经济状况
泰安市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6个县、市、区。2000年泰安市人口540.7万人。市区工业有机械、电子、化工、纺织、建材、塑料、医药、食品、饮料、造纸、印刷、工艺美术、皮革、运输设备修理业等。“九五”期间,我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 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6.4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70.3亿元、177.8亿元和148.3亿元。

2.3 生态环境状况
2.3.1 自然资源现状
(1)森林资源现状
“九五”末全市有林地面积193.13万亩,其中:用材林12.03万亩,经济林86.68万亩,防护林86.72万亩,特种用途林7.69万亩。森林覆盖率20.3%,林木蓄积量为525万立方米。我市常见树种主要有:赤松、油松、黑松、刺槐、毛白杨、杂交杨、旱柳、垂柳、麻栎、栓皮栎、板栗、核桃、苹果、犁、枣、柿子、樱桃、葡萄、国槐、臭椿、泡桐、侧柏、园柏、白榆等。
(2)土地资源现状
泰安市土壤分为棕壤、褐土、潮土、砂姜黑土、山地草甸型土及风沙土等六个土类,十四个亚类,二十九个土种。其中棕壤、褐土、潮土、砂姜黑土为主要构成土壤类型。从地面分布方面分析,东部丘陵山区以棕壤土类的棕壤、潮棕壤和褐土土类的淋溶褐土为主构成,属中产区;西部丘陵则以褐土土类的褐土、淋溶褐土及部分棕壤为主构成,亦是中低产区。全市主要高产粮区则以褐土土类的潮褐土、棕壤土类的潮棕壤及潮土为主构成。
根据全市560个土壤样品的分析化验,全市2000年土壤肥力状况比1986年第二次土壤普查时,有了较大提高,土壤的养分含量、物理性能都有一定的提高。
全市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为1.12%,一般在0.56-1.67%之间,土壤碱解氮含量在46-120mg/kg之间,平均为89mg/kg,土壤速效磷含量在3.5-27.5mg/kg之间,平均为10.1mg/kg,土壤速效钾含量在43-115mg/kg之间,平均为104mg/kg。经与1986年测定结果对比分析,表明全市土壤有机质及养分含量状况有了明显的变化,土壤供肥重点发生了相应变化,已由1986年的以缺氮、磷为主,转化为缺磷、缺钾,有机质较低,按土壤养分丰缺排列依次为:缺磷〉缺钾〉缺有机质〉缺氮。全市土壤肥力状况可概括为缺磷少钾氮不足,有机质偏低。
按地形地貌分析,全市土壤肥力平原区养分含量高于缓坡丘陵,山岭薄层土壤的肥力最差。从地域分布看,沿汶平原(岱岳区、肥城、宁阳)土壤肥力最高;局部平原及洼地次之(宁阳、肥城、新泰),东平湖周围冲积平原土壤肥力列第三,丘陵山地最差。
(3)水资源现状
泰安市有大小河流100余条,分属黄河、淮河两大流域。大汶河属黄河流域,为市内第一大河,发源于新泰和莱芜市东部山区,向西流经全市,下游由大清河流入东平湖,在境流域面积6387.21平方公里,占全市地表水面积的82.29%。宁阳县的汉马河、光府河、宁阳沟及新泰的东汶河一带属淮河流域的泗河、沂河水系,流域面积1304.82平方公里,占全市地表水面积的16.81%。全市有水面300平方公里,占全市地表水面积的3.9%,主要包括湖泊、水库、坑塘及部分矿区积水洼地。其中水库646座,总库容9.16亿立方米。
已发现温泉4处,其中岱岳区桥沟温泉面积8.5万平方米,水深0.5-8米,混合水温在41℃-49℃之间,水质清澈透明,无臭、无味、无毒,属一级水。
我市水资源总量为19.22亿立方米,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92.8毫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13.4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1.71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地表水可供水量为6.3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0.2亿立方米,总计为16.5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情况见水资源情况统计表。

水资源情况统计表(单位:万立方米)

县市区

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

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

98年地下水开采量

泰山区

7093

3554

4200

岱岳区

36468

26188

19834

新泰市

48329

28297

14320

肥城市

15308

21018

27600

宁阳县

15371

20352

18167

东平县

12287

17712

18965

全市

134894

117120

103086

从表中可以看出,岱岳区、新泰市地下水资源量能满足开采量,宁阳县能勉强满足,而泰山区、肥城市、东平县呈地下水超采状态。
(4)矿产资源现状
泰安市内矿产资源丰富,发现矿藏58种,有储量的26种。能源矿产主要有煤和石油,全市含煤面积840km3,探明储量22.65亿吨,居全省第4位,资源总量达52.55亿吨。石油,市内具备一定的成油条件,预测潜在储量4.23亿吨。
金属矿产主要有:铁探明储量4.59亿吨,资源总量4.9亿吨;铝土矿探明储量361.5万吨。还有钴、锰、钛、铌和钽、金、银等。
非金属矿产非常丰富,居全国首位的自然硫,探明储量3.189亿吨;石膏探明储量355.82亿吨。另有:岩盐探明储量60.0亿吨,钾盐探明储量944万吨。

2.3.2 环境污染现状
2.3.2.1污染物排放现状
2000年泰安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5133.1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237.13万吨,生活及其他废水排放量7896万吨。工业废水CODCr排放量3.74万吨,生活及其他废水CODCr排放量2.72万吨。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661.9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2.37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0.97万吨;烟尘排放量5.11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4.29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93万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90.76万吨,综合利用量368.1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贮存量7028.45万吨。
2.3.2.2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
2000年大汶河各断面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光府河(宁阳段)侯店断面超过Ⅴ类标准;东平湖水质符合Ⅴ类标准;泰城地下水旧县饮用水水源地,地面水黄前水库水源地监测表明,全年各监测项目的平均值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良好。
(2)空气环境
2000年全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比1995年总体有所好转。泰安市及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0.026-0.06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范围0.014-0.048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范围0.18-0.20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城市降水
2000年泰安市及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政府所在地全年未出现酸雨。
(4)城市声环境
2000年泰安市及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52.7-55.9分贝,平均值54.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64.8-69.5分贝,平均值67.3分贝。
2.3.3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情况
2.3.3.1 生态环境建设
(1)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九五”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生态农业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肥城市1995年被列为全省第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县,1999年顺利通过省检查验收。该市五年累计投入资金2.95亿元,林木覆盖率由1994年的26%提高到28.95%;土壤有机质含量由1994年的1.12%提高到1.26%,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2000年,泰安市全市配方施肥面积达到570万亩,大力推广各种作物专用肥、高浓度复合肥,提倡科学施肥,在保护地推广滴灌施肥技术。按播种面积计算,平均化肥施用量308公斤/公顷(折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00公斤/公顷)。近年来,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得到广泛应用,其它微生物源、植物源、昆虫激素类农药也逐步得到推广,2000年全市农药使用量6308吨(3.18公斤/公顷)。
到2000年底,全市经专门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2个,基地面积3万亩;绿色食品9个,基地面积3.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个,基地面积6.5万亩。全市无农药残毒放心菜工程、畜禽生产标准化正在逐步展开。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精神,把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附近划为秸秆禁烧区,坚决查处焚烧秸秆行为。2000年全市干贮、青贮、氨化、微贮秸秆9.85亿公斤,秸秆机械还田5亿公斤,堆沤1.1亿公斤,加上秸秆气化和工业原料开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5%。
可再生能源建设方面,全市推广省柴节煤灶108万户,太阳能热水器17.8万平方米,各种户用沼气池49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总池容52250立方米,年处理废弃物10.26万吨,产沼气300万立方米。建设秸秆气化示范村2处,年产气45万立方米。
(2)生物多样性保护
林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集中查处重点林木、林地案件。全市设立林木病虫害测报站14处、测报点102处。“九五”末,全市林木病虫害发生率为20%,防治率、监测覆盖率、产地检疫率分别达到70%、88%、95%。
(3)自然保护区建设
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积极开展了生态保护工作。在对建立徂徕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我市第一个市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90.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30平方公里,缓冲区60.5平方公里。该保护区的建立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基因库保存,对于森林生态系统研究和生命科学探索,提高徂徕山林区质量、发挥生态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4)风景名胜区建设
为加强对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和公共设施的保护管理,保持泰山风景名胜区良好的旅游环境,省政府制定了《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市政府出台了《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景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建设工程审批会签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滥砍乱伐树木、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通过综合整治,乱采山石破坏地质地貌景观的问题得到遏制。科学规范地保护和管理泰山古树名木和物种资源。2000年新建和改建一类公厕52座,新建污水处理池29处,架设1条高标准环卫索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景区开展禁燃煤炭活动,推广清洁能源,泰山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
(5)森林公园建设
截至2000年,全市共建立森林公园6处,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个,总面积245.67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17%。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所在地

占地面积(km2)

主管部门

批准机关

批准日期

1

泰山国家森林公园

泰安市

119.34

市林业局

林业部

1992.9

2

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

泰安市

90.5

市林业局

林业部

1992.9

3

腊山国家森林公园

东平县

7.23

东平县林业局

林业部

1996.8

4

牛山省级森林公园

肥城市

10.55

肥城市林业局

省林业厅

1993.1

5

莲花山省级森林公园

新泰市

18.05

新泰市林业局

省林业厅

1993.1

6

神童山省级森林公园

宁阳县

80.00

宁阳县林业局

省林业厅

1998.7

(6)其他方面(土地复垦、水土流失等)
坚持不懈地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仅98、99两年,全市就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0.8万亩,发展经济林12.13万亩,水保林9.45万亩,修建塘坝121座,谷坊4390座,蓄水池1353个,修环山路507公里。新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11233公顷,占总计划的123%,完成了新泰光明水库综合治理、宁阳石集砂石岭整理、龙溪河流域综合开发治理、新泰市黄花岭小流域开发治理、肥城市金山砂石岭综合开发等重点项目。
2.3. 3.2 环境保护情况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一控双达标”工作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九五”期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治污促发展、求效益、保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积极开展了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00年底,全市501家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污染源171家,工业废气污染源330家),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其中通过关停"五小"企业依法关停小水泥厂8家,自然达标107家,通过限期治理达标的386家(工业废水污染源102家,工业废气污染源284家)。新增年废水处理能力7000万吨,削减COD、烟尘、二氧化硫、工业粉尘年排放量分别为12.2万吨、1.99万吨、4.23万吨、4.30万吨。通过工业污染源治理,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燃气供气、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截至2000年,泰城污水处理率41%,气化率88%,集中供热率35.24%,泰安城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0.33%。
三、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的产生。(2)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工作,以收促治,以收促管。(3)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4)加强了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及"十五土(小)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防止"十五土(小)"企业死灰复燃。(5)疏通投资渠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建立了排污者治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政府增加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九五"前四年全市环境保护投入15.27亿元。
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绩。逐步加大了生态保护工作的力度,在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建立森林公园、防治环境污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00年底,已建成森林公园6个,其中国家级、省级各3个。全市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91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5.9%。

2.4 当前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4.1 水资源严重短缺,浪费与污染并存
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为364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数的1/7。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加上连续干旱,地表水体经常枯竭,地下水位逐年下降,水资源短缺状况近期很难改变。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需水量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从而严重制约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居民节水意识不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偏低,浪费水资源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同时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或渗入地下,造成地表水体和浅层地下水水质下降,水环境恶化,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
2.4.2 林木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
对于实现水土保持、涵养水源的功能来说,20.3%的林木覆盖率仍偏低,并且平原地区的覆盖率比山丘地区低很多,这也不利于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风沙、干热风等现象。
水土资源流失没有得到根本防治。由于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乱砍滥伐、乱占滥用林地、人为破坏地表植被的现象,从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4.3 农业面源污染,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污水灌溉的污染严重,有害物质残留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部分残留农药、化肥和大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粪便排入土壤、水体,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
2.4.4 矿山开采中造成的塌陷区、矸石占地等问题
以新汶矿区为例,目前全矿区塌陷区总面积23.45平方公里,最大塌陷深度7.0米,平均塌陷深度2.56米,随着开采强度增大,塌陷区面积进一步扩大,人为地破坏农业生态系统,引发地质灾害,造成土地资源减少、地力降低、坡地形遭受侵蚀而产生水土流失;矿区排放矸石246.46万吨/年,累计矸石堆存量5291万吨,占用了大量土地,同时由于煤矸石自燃,给矿区空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矿井的开拓和回采过程中,破坏了地下水的自然规律,改变了地下水的径流排泄条件,造成水资源的巨大浪费和水环境污染。
2.4.5 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泰安市野生动物中,共有鸟类194种,兽类17种,两栖类20种。列为稀有、濒危动物的有鸟类23种,兽类15种,爬行类10种,两栖类7种。
鸟类(23种均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大天鹅、鸳鸯、大鸨、鸢、苍鹰、雀鹰、松雀鹰、白尾鹞、白头鹞、兀鹫、红脚隼、红隼、灰鹤、红角鸮、领角鸮、斑头鸺鹠、纵纹腹小、鹰鸮、长耳鸮、小天鹅、雕鸮。
兽类(15种):刺猬、伏翼、赤狐、狼、黄鼬、狗獾、豹猫、花面狸、草兔、大仓鼠、大林姬鼠、黑线姬鼠、社鼠、褐家鼠、小家鼠。
爬行类(10种):无蹼壁虎、丽斑麻蜥、山地麻蜥、黄脊游蛇、虎斑游蛇、团花锦蛇、白条锦蛇、王金蛇、乌龟、蝎欠。
两栖类(7种):中华大蟾蜍、花背大蟾蜍、黑斑蛙、金线蛙、泽蛙、日本林蛙、北方狭口蛙。

2.4.6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存在生态保护工作法规不健全、机构不完善、投入没有保障、监督管理措施不力等问题,因此造成一些生态建设项目责任不落实,目标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等现象。具体到泰城,在“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无序建设、乱开采、违章建筑等不利于生态保护的问题。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首先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一些地区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掠夺式开发资源,超过了生态环境承载力;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恢复,致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保护法制观念淡薄,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管理不力,出现生态环境边建设边破坏,破坏得不到恢复的被动局面。另外,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生态破坏区和脆弱区生态恢复长期不能落实,造成生态环境恶化。

3、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3.1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将泰安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对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紧紧围绕我市的主要生态问题,按照统一监管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加强法治,依法建设和保护,严格监管,坚决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完善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实现我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2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谁收益谁投资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
3.3 建设与保护目标
3.3.1 总体目标
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方面力量,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建立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遏制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泰城建设成为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
3.3.2 近期目标
到2005年,力争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和恢复;森林覆盖率达到28.4%。建成森林公园7个(国家级4个,省级3个),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保护区总面积达到21146公顷;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还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
3.3.3 中期目标
以建设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为方向,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总体上得到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现有水土流失地区基本治理一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34%,森林公园达到9个(国家级7个,省级2个),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9处。
3.3.4 远期目标
到2040年,全面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城乡环境清洁、生态系统良好的局面,将泰城建成为城市特色突出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省一流的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

4、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4.1 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
4.1.1 水生态环境建设
4.1.1.1水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完善提高现有水利设施;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进一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狠抓节约用水,向节水型社会转变;加强对东平湖及大中型水库的渔业管理,加大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点面污染源控制,防治水污染,加强水土综合治理,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
2001年-2005年,提高水库防洪标准,增加蓄水量,缓解我市缺水的矛盾;建成东平湖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使东平湖水质满足南水北调调水水质要求;实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使我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53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9.2%;
2006-2020年,水土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完成所有小型病险水库特别是龙潭、虎山等水库的除险加固,通过增加蓄水量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9平方公里,实现全市原有水土流失面积初步治理一遍;
到2040年全市建立起基本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水源网络系统,对流域内排放废水和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减少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减轻水质污染,改善水环境。并对已治理的区域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起完善高效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护体系。
4.1.1.2 各规划阶段的工程及投资
2001年-2005年,选择水土流失程度相对较轻、治理难度相对较小的区域和大中型水库上游进行治理。计划修建水平梯田10万亩,发展水保林15万亩、封禁15万亩、经济林25万亩,修建塘坝160座、谷坊7860座、蓄水池400个,总投资2.5亿元。
2006年-2020年,计划修建水平梯田10万亩,发展水保林20万亩、封禁20万亩、经济林25万亩,修建塘坝230座、谷坊9600座、蓄水池520个,总投资2.8亿元。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将年增蓄水3500万方,年均减少土壤侵蚀量200万吨。
2021年-2040年,对治理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完善提高,在我市形成30个高产、高效多种模式、产业化经营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典型。
4.1.2 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4.1.2.1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标
以提高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为目标,以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为重点,实现生态农业建设全面发展,农药残留和化肥污染不断减少,农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秸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村可再生资源取得突破性进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生态规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农业建设的总体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5年,宁阳县建成省级第二批生态农业示范县;高毒农药应用比2000年减少20%,生物源农药应用达到20%以上,平均农药使用量降到3.0公斤/公顷,平均化肥施用量下降到280公斤/公顷(折纯);全市有机食品基地达到2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发展到1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55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
2020年,将我市基本建成生态农业市;高毒农药应用比2000年减少80%,生物源、植物源农药应用达到50%以上,平均农药使用量降到2.5公斤/公顷,平均化肥施用量维持在280公斤/公顷(折纯);全市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化,有机、绿色食品将成为全市农产品的主导产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2040年,使我市生态农业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禁止施用高毒农药,生物源、植物源农药占用量的80%以上,平均农药使用量降到2.0公斤/公顷,平均化肥施用量维持在280公斤/公顷(折纯);全市农产品生产与国际市场紧密接轨,全面实现绿色化、国际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4.1.2.2 重点工程项目
一、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工程
首先抓好宁阳县省级第二批生态农业示范县的实施,同时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在示范县、乡建设中,重点搞好十项农业生态工程,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目的或作用

1

农田生态建设

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2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治理水土流失、沙化、干热风等

3

农林复合系统建设

发展林果业

4

农牧结合型生态建设

以畜牧业建设为突破口

5

种养结合型水面综合开发

以水面开发为主

6

物质循环利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

以沼气为纽带,多能互补

7

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以防治工业三废为主

8

中小企业发展工程

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9

废弃地资源利用

以庭院经济为主

10

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

 

二、化肥污染和农药残留监控工程
大力推广平衡施肥、滴灌施肥、叶面追肥等技术,增加有机肥、生物肥,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对农产品实施生产过程全程监控。实施农药残留监控工程,减少农药用量,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应用。总投资约0.1亿元。详见下表。

年份

2005

2020

2040

硝酸盐含量监控覆盖率(%)

40

 

 

产品硝酸盐超标率(%)

10

0

 

农药残留监控覆盖率(%)

10

 

禁用高毒农药

农药残留超标率(%)

10

0

 

三、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程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督检测体系、市场体系,加强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广泛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该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

年份

2005年面积(万亩)

2005年产量(万吨)

2020年

2040年

有机食品基地

20

5

全市农产品实现无害化,有机绿色产品成为主导

出口企业--基地生产--农户联产成为主要方式

绿色产品基地

100

30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255

400

标准化生产率(%)

60

四、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
落实秸秆禁烧,巩固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成果,开发利用玉米秸秆。200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2020年达到80%,2040年达到90%。该工程总投资约0.5亿元。
五、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因地制宜,优化可再生能源技术和高效生态农业技术,积极开展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建设,规模化发挥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的综合效益,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总投资约0.5亿元。

年份

2005

2020

2040

沼气池用户(户)

7000

20000

100000

太阳能热水器(万平方米)

22.8

35

50

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示范村(处)

9

40

100

4.1.3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4.1.3.1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标
在全市生态林业建设的总体布局下,将全市生态林业体系在地域上划分四大防护林体系,即山区防护林体系、平原防护林体系、沿汶沿黄防护林体系和城镇村绿化体系。“十五”期间,逐步使山丘地区森林覆盖率达40%以上,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护堤护岸林和农田林网,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搞好城市绿化、部门绿化,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
2001-2005年,全市规划造林总任务为55467公顷。到2005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8036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8.4%;森林公园达到7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3个;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总面积21146公顷;经过认证的绿色无公害果品基地40000公顷。
2006-2020年,全市规划造林总任务为81072公顷。到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1127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4%;森林公园达到9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2个;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9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2处,市级4处;经过认证的绿色无公害果品基地106667公顷。
2021-2040年,全市森林面积稳定于21127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于34%;9个森林公园全部达到国家级标准;建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9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6处;经过认证的绿色无公害果品基地达到并稳定于106667公顷。分期目标见下表。

规划项目

年份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森林公园

2005

泰山、徂徕山、腊山、牛山

莲花山、神童山、太平山

 

2020

泰山、徂徕山、腊山、牛山、莲花山、神童山、太平山

谷山、土门

 

2040

泰山、徂徕山、腊山、牛山、莲花山、神童山、太平山、谷山、土门

 

 

自然保护区

2005

 

泰山、徂徕山、腊山

 

2020

泰山、徂徕山、腊山

牛山、莲花山

太平山、谷山、土门、高桥

2040

泰山、徂徕山、腊山

牛山、莲花山、太平山、谷山、土门、高桥

 


4.1.3.2 重点工程项目
一、封山育林工程
坚持以封为基础,封、造、管并举。开展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加快绿化工程,构筑山区绿化体系。总投资6500万元,总规模83493公顷。
二、平原绿化工程
重点抓好农田林网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和"四旁"零星植树,应栽尽栽,构筑平原地区生态屏障。总投资5000万元,总规模196600公顷。
三、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
以创建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为总目标,提升城镇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总投资5000万元。
四、绿色通道工程
包括乡级以上公路、铁路和主干河流。总投资9600万元,总规模4896公里。
五、地堰开发绿化工程
对山丘梯田地堰进行植树绿化,加强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总投资5000万元,总长度1.7亿米。
六、绿色无公害果品基地建设工程
区域布局以低山丘陵为重点,树种品种上以干杂果为重点,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果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果品产业可持续发展。总投资1亿元。
4.1.4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4.1.4.1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指标
到2005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250万,建成区面积156.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45%,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气化率95%,集中供热面积1300万平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50%,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绿化覆盖率33%,最终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中、职能明确、空间有序的网络式城镇体系。届时,泰城规划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气化率97%,集中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75%,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绿化覆盖率35%。
2020年-2040年,泰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0%,成为城市特色突出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省一流的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
4.1.4.2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任务
一、树立超前意识,科学搞好城市规划,优化城镇布局体系。
泰城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泰山为依托,形成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新泰市以煤炭工业为主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山水园林城市;肥城市以能源为依托,大力开发佛桃生产,形成以加工业为主的园林城市;宁阳县以塑造城市特色为重点,发展成生态型、现代化小城市;东平县依托东平湖的资源优势,形成具有良好服务功能、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城市。
二、狠抓园林绿化建设。
要着力于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档次,形成环境良好的城市生态体系。泰城重点绿化“一河(泮河)、两山(蒿里山、虎山)、三线(东岳大街、泰山大街、泮河大街)、四区(大河旅游度假区、西南郊野公园区、东南农业科技实验区、东北林果区等近郊风光区)、五场(市政广场、岱岳广场、中央公园广场、火车站广场、天外村广场)、六园(东湖公园、南湖公园、泰山乐园、开发区公园、御碑公园、岱道庵植物园)”,同时努力搞好城区河流改造,大力开展庭院、居住区的垂直绿化。
三、超前抓好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制定科学的供水规划,增强节水意识,提高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平。泰城要在近期扩大黄前水库供水规模,完善大汶口水源地,新建给水厂1座,改造市区供水管网。
四、扩大集中供热规模。
各县、市要因地制宜,对原有集中供热设施进行完善,积极开发不同形式的集中供热系统,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泰城“十五”期间计划总投资2亿元,在泰城西区、东区、岱岳区各建1处集中供热工程。
五、加快污水处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改造各城区排水管网,完善排水体系,实现雨污分流。泰城改造扩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高到8万吨/日;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0万吨/日。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各建成一座规模适中的污水处理厂。加快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集装化运输、无害化处理。泰城完善小堰堤垃圾处理场,规划在金牛山南再建设一座垃圾处理场。
4.1.5 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建设
4.1.5.1 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按照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大力进行土地复垦和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的要求,确定1997年-2010年十四年内,全市应整理复垦开发土地61596.00公顷,新增耕地8898.00公顷,新增园地17867.00公顷;林地32332.00公顷;牧草地933.00公顷;水产养殖1270.00公顷。
全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由分散治理向集中连片规模开发转变,由传统治理向现代化综合开发手段转变,由单纯经济型向生态型转变。
积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开展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地方经济、群众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从而防治水土流失,合理有效地保护利用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4.1.5.2重点工程项目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位置与范围

总面积(公顷)

新增地类(公顷)

1、宁阳磁窑镇海子村庄归并

村庄归并、腾地建粮田、修防渗渠2000米、河坝60米

宁阳县磁窑镇

69.33

耕地 19.33
水产养殖 2.67

2、岱岳区洪岭综合治理

坡地改梯田,发展经济林,修生产路15000米,水渠2800米,涵洞4座

岱岳区化马湾、乡洪岭等五个村

666.67

耕地 133.33
园地 56.00
林地 37.00

3、新泰光明水库综合整理工程

滩涂开发,建养殖水面, 坡地改梯田,荒山开发建经济林,旧村搬迁,生产路10000米

新泰刘杜、小协两镇的9个村

1144.47

耕地 233.33
林地 200.00
水产养殖116.67

4、宁阳石集砂石丘陵整理

坡改梯田,河滩造地,建水土保持林,发展经济大枣

宁阳县东北石集镇水库上游

1360.00

耕地 300.00
园地 400.00
林地 73.33

5、岱岳区满庄农田整理项目

调整道路、整修沟渠、除田埂、土地整平

岱岳区南部满庄

400.00

耕地 80.00

6、泰山区大津口土地整理

整修水平梯田发展经济林

泰山区大津口

444.07

耕地 21.61
园地 300.00

7、宁阳矿区塌陷地复垦整理

变形地整平,积水绝产地复垦,发展水产养殖

宁阳县茅庄镇

219.99

耕地 148.00
水产养殖 60.00

8、肥城矿区塌陷地复垦

变形地整平,积水绝产地复垦,发展水产养殖

肥城市湖屯镇、老城镇、王瓜店镇

2466.70

耕地 1066.70
园地 200.00
水产养殖702.53

9、东平滩涂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滩涂开发改造,发展牧草地和水产养殖、台田造地

东平滩涂

2221.91

耕地 250.00
牧草地 943.00
水产养殖167.16

10、新泰龙溪河综合开发

坡地改梯田,发展经济林,水土保持林

新泰市岙阴乡,龙廷乡

1785.87

耕地 159.63
园地 666.67
林地 55.00

11、新泰市黄花岭开发

坡地改梯田,发展经济林,水土保持林,修水利工程,建谷坊15个

新泰市天宝镇

3278.09

耕地 161.68
园地 1126.93
林地 1073.30

12、肥城市布金山综合开发

坡地改梯田,荒山开发,发展经济林,建水土保持林

肥城市边院镇,过村乡

2673.67

耕地 235.60
园地 500.00
林地 663.33

4.2 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4.2.1 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
(1)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
建立东平湖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东平湖资源,使东平湖水质满足南水北调调水水质要求,黄河泄洪在东平湖得到安全调蓄。加大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减轻大汶河上游废水对东平湖的污染,加强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建设泰山生态功能保护区,对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2)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
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需建设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停止建设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改变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3)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建立的方法、程序
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应由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同级政府批准。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以各级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各类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由所在县、市提出申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环保、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保护与建设的监督。
4.2.2 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
我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业是全市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在新汶、肥城等老矿区,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也造成了地面塌陷、废弃地增加、水土流失等问题。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按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开矿
严禁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泰山景区及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依法禁止粘土烧砖,切实保护土地资源。进一步搞好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引导、鼓励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实现城镇化进程中村庄用地规模的同步缩减。
(3)加强老煤矿的综合整治
进一步开展新汶矿区 "资源开发和生态恢复示范工程"的建设,在矿区污染治理和土地复垦的基础上,在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开展生态景观建设,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矿区自然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煤矸石治理和综合利用;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洁净煤技术;示范区周边支撑系统的建设。
新汶矿区生态恢复和环境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元)

1

张庄煤矸石热电厂

35780.91

2

水泥厂综合节能技改项目

3360.40

3

煤矸石成型砖厂

5892.08

4

矿区矸石复土造田

13511.50

5

矿区水资源利用

4943.03

6

洁净煤技术改造

3096.00

7

燃气改造工程

3980.00

8

综合环保设备厂

2185.00

9

生态调控系统建设项目

2250.00

10

其他建设项目

5848.80

 

合计

80847.72


4.2.3 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1)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保证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在这类地区,抓紧抢建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把泰山、东平湖湿地列为重点,分期规划建设为各级自然保护区,使其在保护区域生态系统、自然环境、地质遗迹、珍稀濒危物种、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加快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当地自然资源,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这项工作,探索生态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逐年增加生态示范县(乡镇)的覆盖率。根据资源分布,尽可能把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好的县(乡)建成典型示范区,真正起到生态示范作用。
(3)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应充分吸纳景观生态的内容,加强绿化中的生态设计,逐步保证城市生态用水、用林、用地,积极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将泰城建设成为城市特色突出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省一流的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
在东、西、南、北、中 五个区域的新区开发建设中,优化资源和产业布局;加强旧城区和山城结合部的保护,减少污染,扩大绿地,保护文化古迹,改善居住和旅游环境;重视泰山、徂徕山等森林生态系统的支撑作用,使周边森林与市区绿化有机结合。
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使用清洁能源,清除“白色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重视小城镇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编制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污水、垃圾等采取集中治理措施,积极创建生态示范乡镇。
4.2.4 重要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开源节流并重,治污为本,综合利用。在缺水地区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防止出现大面积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在资源开发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限期进行治理;对确需占用水土保持设施的,应严格依法给予补偿。对擅自围垦的湖泊和填占的河道,限期退耕还湖还水。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严禁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建筑、工业废料,进一步加大东平湖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兴建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实用技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业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合理调整氮、磷、钾肥比例,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倡导绿色消费。
(3)森林、草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草地,应划为禁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发展节粮型牧业,保护林木草地;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养生息。切实保护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特殊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各县市城镇要搞好环城防护林带建设;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灾害性损失;在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建设生态林并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加速林区、草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
(4)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土地开发整理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土地整理为重点。加强对现有农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撤并村庄废弃土地的整理复垦。通过对田、水、林、路、村的综合治理,调整用地结构,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补平衡的制度。禁止在25度以上的坡地开垦耕地,已有陡坡耕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要科学选址,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5)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格保护措施,逐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基地,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协调会议制度,开展外来物种及生态影响调查和对策研究;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
(6)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确定各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路线,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对自然景观、景点和文物的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泰山等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严格管制索道等旅游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数量,对岱顶违章建筑要限期拆除。风景区内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全面开展对"两区一园"生态环境保护的定期考核工作,完成泰山、徂徕山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力争使泰山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范生态旅游活动,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5.1加强领导,健全决策机制
各级政府及综合部门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落实。各级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各行业应对本系统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负责。
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重点生态敏感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应逐步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减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从决策源头上保障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
各级各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资金、分步实施的原则来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照集中联片、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类型的特点,确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式,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2建立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体系
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宏观调控的能力,理顺各地方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形成政府负总责,综合部门协调指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资源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实施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
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纳入各级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扶持。探索和建立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中保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科研的资金比例,积极培养生态环境保护科研人才,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以高科技为手段,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能力。
5.3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加强执法监察,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尽快出台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办法和制度,形成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投入机制,对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项目,要实行国家、地方、集体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对退耕还林还草、生态防护林、防沙治沙等工程要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筹安排和使用建设、管护资金。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生态环境知识培训,提高综合决策能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教育;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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