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59元,比上年增长13.1%;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4元,增长12.4%;市区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2.7%。农民人均纯收入10194元,增长13.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88元,增长15.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993元,增长12.7%。
表3:每百户市区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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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 电 |
116台 |
电冰箱 |
103台 |
助力车 |
75辆 |
家用汽车 |
26辆 |
摩托车 |
47辆 |
空调器 |
109台 |
家用电脑 |
98台 |
淋浴热水器 |
96台 |
微波炉 |
62台 |
移动电话 |
208部 |
洗衣机 |
95台 |
照相机 |
65架 |
表4:每百户农村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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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 电 |
114台 |
移动电话 |
192部 |
电冰箱 |
78台 |
家用电脑 |
38台 |
洗衣机 |
85台 |
摩托车 |
69辆 |
电话机 |
64部 |
电动自行车 |
94辆 |
空调器 |
34台 |
影碟机 |
50台 |
微波炉 |
25台 |
照相机 |
14架 |
热水器 |
65台 |
汽车(生活用) |
4辆 |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达到115个,拥有床位17272张,年末收养人数14389人,新增社区服务中心8个。全市最低保障救助10.5万户,18.5万人,发放低保金34895万元;其中城镇1.2万户、2.5万人,发放低保金9248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380元,比上年提高80元;农村9.3万户、15.9万人,发放低保金25646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173元,比上年提高49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6397万元,增长10.0%,筹集社会福利资金8010万元,增长34.8%,直接接受社会捐赠3172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全市收缴各项保险费100.5亿元,同比增长22.9%,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5.0万人、199.2万人、50.1万人、81.3万人和70.8万人,收缴保险费分别为53.7亿元、27.8亿元、3.3亿元、3.2亿元和1.5亿元,5个险种10个类别的社会保险费收缴率均达95%以上。全市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70.5亿元,增长23.0%。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18.7亿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费2.1亿元;为2.2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1.2亿元;支付工伤保险费2.9亿元;支付生育保险费7973万元;为73.2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