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15-03-30 15:25 浏览次数: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市年末常住人口558.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2%。其中城镇人口307.1万人,增长2.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15元,比上年增长8.9%;人均消费性支出19714元,增长8.3%。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913元,增长11.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58元,增长13.3%。

  社会救助积极有效。年末,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达到122个,拥有床位18983张,年末收养人数10154人,新增社区服务站9个,新增其他社区服务机构26个。最低保障救助10.98万户,18.3万人,发放低保金37743.3万元;其中城镇1.5万户,2.6万人,发放低保金8923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324元,比上年提高32元;农村9.4万户,15.5万人,发放低保金28820.3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160元,比上年提高21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7324.7万元,增长8.8%,筹集社会福彩公益金5058.4万元,增长14.1 %,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3100万元。

  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4.6万人,收缴保险费64.3亿元;参加医疗保险572.1万人,收缴保险费44.6亿元(含新农合);参加失业保险58.3万人,收缴保险费2.8亿元;参加工伤保险86.3万人,收缴保险费3.9亿元;参加生育保险75.6万人,收缴保险费2亿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90.1万人,收缴保险费16.1亿元。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14.2亿元,增长17.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2.3亿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3.4亿元;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14.3亿元;为1.5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8543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7亿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5亿元;为80.6万名居民发放养老金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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