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9〕2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4 10:1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政府确定,在《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子方案《泰安市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泰政发〔2018〕15号)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电力用户接入效率,降低社会“获得电力”接入成本。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通知涉及问题适用于全市申请新装、增容等低压用户(电压等级10千伏以下,不含10千伏)用电报装,涉及行政审批并行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10千伏以上用户电力接入工程仍按泰政发〔2018〕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任务

电力接入实行全并联承诺制审批。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电网企业实行超前服务、容缺办理。规划审批、占路许可同意后,绿地占地、掘路、涉路同时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要建立配合协同机制,实行电力接入现场联合勘验,加强协调和事后监督检查。

行政审批部门要规范收费标准和方式,统一公开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恢复、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等收费的方式、标准和依据。电网企业要公布具备资质的电力设计机构及收费依据、标准。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减轻用户负担。

 

三、办理流程和时限

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注重工作协同,一窗同步受理,部门并行操作,一网通办、一链办理。

(一)行政审批环节

1.规划审批。对电力管线工程长度小于等于150米的申报用户,免办规划审批手续;对电力管线工程长度大于150米的,在受理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意见(或规划许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占路许可。在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和交通组织方案确认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占路许可手续。(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3.绿地占地审批。在受理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4.掘路许可。在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复审、审定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掘路许可手续和路面修复缴费单。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5.涉路许可。 在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复审、审定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涉路许可手续和路面修复缴费单。涉路许可办理时限不含专家评审时间。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电力接入办理环节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用户报装业务由电网企业负责一口受理,提高供电服务水平。用电业务办理环节精简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项。压缩电力接入办理时间,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12个工作日,其中,电网企业内部办理、施工时长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为小微企业降低用户接电成本,电网到用户电表(含电表)之间的工程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

 

四、审批材料

(一)办理规划审批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请表;

2.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标明拟建线路路由及说明;

3.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还需提交符合已审定规划方案的施工图纸资料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和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建设意见。

(二)办理绿地占用审批许可需提交材料:

1.占用绿地申请表;

2.占用绿地位置示意图;

3.改变绿化规划及用地使用性质、占用(含临时)150米以上的需要规划审批意见(可容缺,共享推送)。

(三)办理占路许可需提交材料:

1.占路施工申请审批表;

2.施工路段交通布控方案;

3.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4.施工方位现场图。

(四)办理掘路许可需提交材料:

1.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位置示意图;

2.施工计划、方案及施工图;

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4.敷设管线、占用(含临时)150米以上的需要规划审批意见(可容缺,共享推送)。

(五)办理涉路许可需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涉路许可申请书;

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方位现场图;

3.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电网企业受理材料: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

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

 

五、相关要求

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审批流程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举措,做好各项审批流程精简压缩工作。国网泰安供电公司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优化办理流程,让办电手续更加便捷,接电服务更加高效,用户接入成本更加合理。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题培训,将本通知内容宣传贯彻到各级办事机构,尤其是面向用户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相关解读: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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