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个村镇、单位获中央文明委表彰
发布日期:2020-11-23 10:53 浏览次数:

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泰安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评选中,新泰市、肥城市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同时,我市5个村镇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6个单位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户家庭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2个学校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1人获“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其中,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的是肥城市潮泉镇、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里峪村、宁阳县八仙桥街道青川围子村、新泰市新汶街道中洛沟村、东平县接山镇后口头村。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的是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平街道龙山社区的张丽红家庭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泰山中学、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本部)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泰安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存峰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表彰决定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此次表彰名单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规范评选,旨在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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