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以登录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cg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全域垃圾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23—2035年)》(即《泰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报批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城市管理局:zhfwzxhwc@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城市管理局:0538-8538551(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市城市管理局711房间,邮编:271000,联系电话:6209808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全域垃圾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23—2035年)》(即《泰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报批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更好的指导我市环境卫生工作,完善相关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于2023年2月启动编制《泰安市全域垃圾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23—2035年)》(即《泰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一、规划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高效运转,市城管局于2023年2月启动编制《泰安市全域垃圾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目的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泰安市环境卫生行业的突出问题,建立稳定、高效、协同、集约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体系,提升泰安市的垃圾治理水平,为建成“美丽泰安,黄河流域山水宜居典范、新型工业化强市”做出贡献。
三、规划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12月30日、《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等。
四、规划主要内容
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规划预测、垃圾处理系统规划、垃圾转运系统规划、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卫公共设施规划、环卫保洁规划、环卫机具规划、投资估算、保障措施、附则等十一章。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第2条、第3条明确了本次规划的范围和期限。
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2021~2030年;规划远期:2031~2035年。
2.规划范围:泰安市市辖区,包括泰山区、岱岳区,以中心城区为主。中心城区范围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一致,总面积约329平方千米。下辖市(县)参照执行。
(二)规划目标:第5条明确了本次规划的目标。到2035年在各类环卫设施基本建成,环卫管理工作基本有序、稳定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的提升各类环卫设施设备的低碳化水平,全面深入的提高管理运营效率,实现泰安市环卫行业的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0%。
(三)垃圾处理系统规划。第20条至27条确定了本次规划中各类垃圾的处置体系建设内容,根据需求情况完善相应设施。
1.生活垃圾:规划期内建设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规模200吨/日;厨余垃圾建设资源化利用厂,处理规模200吨/日,在现有餐厨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其他垃圾包括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治理量约46万吨,泰安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800吨/日;上述项目均位于现状泰安北控垃圾焚烧厂旁,以园区形式建设。
2.建筑垃圾:规划期内建设南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模100万吨/年,位于天宝镇;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模75万吨/年,位于祝阳镇;消纳填埋场占地约180亩,位于道朗镇。
3.粪便粪渣:规划期内建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规模150吨/日,位于园区内。
4.园林垃圾:规划期内建设资源化处理厂,采用与大件垃圾合建模式,规模100吨/日,位于园区内。
(4)垃圾转运系统规划。第28条至40条确定了本次规划中各类垃圾的收运体系建设内容。生活垃圾:近期提升改造收集站数量按现有总数40%,计45座;远期提升改造40%,计45座。提升改造泰安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功能,建设可回收分拣中心。建筑垃圾:建设转运调配场,位于北集坡办事处篦子店村。
(5)环卫公共设施规划。第51条至54条明确了本次规划中环卫公厕、停车场等建设内容。公共厕所:规划期末环卫统管公厕约282座,近期新建30座,远期以提升改造为主;环境卫生停车场:规划期内新建约15000平方米,位于泰安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环卫工人休息场所:规划期内共需176座。
(6)环卫保洁规划。第55条至56条明确道路清扫保洁和水域保洁相关要求。道路清扫保洁针对日常作业方案、背街小巷清扫、清冰雪作业方面提出详细要求;水域保洁以管理站为重要工作保障,中心城区共需23~30个。
(7)环卫机具规划。第57条至63条明确了环卫相关作业车辆需求,包括垃圾收运车辆、清扫保洁车辆以及环卫保障车辆,规划近期各类车辆需求共计1032辆,远期新增184辆,部分车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8)近期规划。第65条明确了近期规划建设内容。
根据合理的需求预测,近期以补齐环境卫生方面的短板为根本需求,确定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为存量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以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提升改造项目。
(9)保障措施。第66条至第71条,确定从组织、资金、政策、科技、用地以及宣教等方面支持泰安市环卫事业全面发展。
2024年7月5日-8月5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对《泰安市全域垃圾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23—2035年)》(即《泰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报批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8月5日24时,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件。
一、建议内容
规划中第四十三条中有建设“泰安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服务范围:泰安市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农村地区;项目选址:泰安市中心城区以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规模: 800吨/日(含污泥处置100吨/日);建设的必要性:现有垃圾焚烧厂无法满足未来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带来的垃圾处理的需求。
二、建议采纳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研究和分析,采纳情况如下:
为解决各类城市固废产生对泰安市带来的影响,本规划提出建设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解决方案科学合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明确指出新建设施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启动,根据目前城市发展情况及规划预测内容,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将在远期推进,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再进行选址论证。我们将综合考虑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感谢公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