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5-03-3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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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06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48114元,增长4.7%;农村居民26489元,增长6.1%。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为1)由上年的1.84缩小至1.82。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936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26841元,增长4.7%;农村居民17030元,增长7.8%。恩格尔系数为25.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年末,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40.4万人、246.89万人、72.4万人、89.4万人,分别收缴保险费119.22亿元、25.9亿元、4.28亿元、4.1亿元。分别发放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166.89亿元、26.58亿元、1.32亿元、4.96亿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786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74元、1022元;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护标准为每人每月678元、339元、201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为每人每月2450元、196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452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96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47元;一级重度残疾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77元、147元。全市备案养老机构达到147家,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20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16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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