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5-00110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25〕1号 泰政办发第【1】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5-06 发文日期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办发〔2025〕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09: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泰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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