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13日,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泰安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20日反馈了《泰安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强调思想决不松懈,问题决不回避,整改决不手软,落实决不停步,立即组织编制《泰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按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方案》坚持高点定位,明确三方面工作目标。一是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清单,形成整改工作闭环,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我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三是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着力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督察整改,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完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高效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强大合力。二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PM2.5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巩固提升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治理成效,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工业企业、城市扬尘等重点领域环境监管,因地制宜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强化散煤治理日常监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大力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加快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解决固体废物长期堆存问题。加大尾矿库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全市4个尾矿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全面达到销号标准。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开展“两高”项目摸底排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四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抓好以泰山、大汶河、东平湖三大重点区域为核心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整改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督察整改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目标要求、时间节点整改到位,落实督导单位督导、调度、销号等各项要求。督导单位负责相应问题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导、销号核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多部门督导的,各督导单位分别按职责推进问题整改、督导及验收销号。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整改,或者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倒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努力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下一步,泰安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
附件:泰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问题整改措施清单.docx
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