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10 16: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让广大市民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现将在泰安城区内组织实施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整。


二、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分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鸣放顺序

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解除警报。


四、警报信号间隔时间

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0秒。


警报试鸣时,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将同时播发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群众仔细辨识,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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