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6-00049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发〔2026〕1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发文日期 | 2026-05-14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全面深入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8年年底,全市人工智能OPC(即依托个人或微型团队的专业能力,运用大模型、AI编程、智能体等工具,独立完成设计、研发、生产、运营全流程的“AI+超级个体”新型创业组织,以下简称OPC)数量突破100家;建设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建成OPC社区不少于5个;着力打造算力普惠、模型赋能、数据支撑、空间集聚、服务高效的OPC发展新业态,推动OPC成为我市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载体,强化创业空间供给。
1.布局建设OPC社区。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支持泰山区、岱岳区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县(市、区)、功能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盘活现有闲置资源,布局建设一批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OPC社区。对入驻OPC社区并符合条件的OPC主体,提供办公工位,配套完善会议场地、共享实验设施、高速网络等基础保障,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OPC社区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推动更多资金、资源赋能OPC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构建多元孵化体系。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电商产业园、泰山创新谷等孵化载体,聚焦细分产业赛道,发挥资源禀赋优势,设立特色化OPC社区,提供全周期、专业化孵化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利用自身空间资源和要素优势,自主建设或联合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共建专业化OPC社区,推动创新资源集聚,打造特色鲜明、活力充沛的新型创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二)强化算力支撑,推进数据开放共享。
3.优化算力资源供给。统筹整合全市算力资源,建好用好全市算力调度服务平台,为OPC主体提供算力协同支撑。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支持OPC主体购买智能算力,切实降低OPC研发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畅通数据要素供给渠道。依托市公共数据开放网,依法合规开放政务、气象、地理、文旅、城市治理等领域可公开公共数据,丰富OPC主体可用公共数据资源,进一步降低数据获取门槛和使用成本,助力提升创新研发效率。支持OPC主体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合作开发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提升服务效能,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
5.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市OPC综合服务平台,集成AI赋能、运营服务、订单撮合、成果转化、生态培育等核心功能。建立OPC任务与订单智能撮合机制,全面归集政府公共场景、重点企业需求及社会民生项目资源,推动供需高效对接,助力OPC主体承接业务、拓展市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6.优化政务服务保障。设立OPC一站式注册服务窗口,整合政务服务与市场化服务资源,集中为OPC主体提供企业登记注册、政策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办理、银行开户等全流程便捷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站式受理、全流程办结”。(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7.强化人才培育。构建OPC公共培训服务体系,组建专业讲师团和创业导师团,常态化开展OPC创业训练营、专题培训、产业沙龙及资源对接会,聚焦政策解读、运营管理、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重点内容开展精准辅导,加强多方资源对接,全面提升OPC主体运营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开放应用场景,拓宽市场发展渠道。
8.建立场景需求对接机制。有序开放政务服务、城市治理、产业数字化、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领域轻量化应用场景,鼓励国有企业开放场景资源,引导OPC主体精准对接本地需求,推动技术成果就地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
9.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导向。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对软件开发、数据分析、设计创意、调研咨询等小额项目,破除注册资本、人员规模等限制,积极向OPC主体开放,为OPC主体提供更多市场机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
10.构建协同发展生态。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向OPC主体开放研发场景、测试环境、供应链资源和品牌渠道,搭建“链主+OPC”协同创新模式,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五)强化金融支撑,完善全链条服务。
11.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积极运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OPC主体发展,对符合条件的OPC创业主体,按规定落实财政贴息政策,缓解创业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
12.创新专属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聚焦OPC主体特点,推出信用贷款、“算力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拓宽OPC主体融资渠道,依托企业履约情况、能力等级实行无抵押、利率合理的贷款,精准匹配OPC主体融资需求。(责任单位:泰安金融监管分局)
13.强化基金扶持。整合市级产业基金资源,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坚持“投早、投小、投资于人”,为优质OPC主体提供资本助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三、组织保障
市级层面要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全市OPC发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试点区要先行先试,深入挖掘培树一批OPC标杆企业、示范案例和创新模式,为全市全面推动OPC发展提供可复制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本区域、本领域OPC发展工作的指导支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典型培育和宣传推介,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市OPC产业高质量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