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泰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9日。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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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泰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制定必要性
存量房交易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交易金额大、风险点多,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合同范本,部分经纪机构或交易当事人自行拟定的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完整,导致纠纷频发,既损害买卖双方利益,也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为此,有必要制定全市统一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合同条款,保障交易安全。
(二)制定依据
本范本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本范本的制定还参考了省内外先进地市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三)主要内容
本范本主要明确了交易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房屋权属状况,明确房屋抵押、居住权、租赁、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保障买受人知情权。二是价款支付方式及资金监管选择,设定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贷款三种支付方式,每种方式均可选择“自行支付”或“资金监管”。三是细化房屋交付标准以及税费承担等方面的约定。四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和争议解决途径。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