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住宿业对餐饮、购物、文旅等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住宿消费潜力,推动全市住宿消费提质扩容、稳步增长,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和目的
本细则以上述国家及省级政策文件为主要依据,旨在通过惠民补贴与叠加权益双轮驱动,有效激发住宿消费活力,带动餐饮、购物、文旅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三、补贴标准和特色亮点
(一)连住补贴,下单立减。在平台预订参与活动的酒店或民宿,3晚连住享受整单5%补贴,最高补贴50元;4晚及以上连住享受整单7%补贴,最高补贴80元。单笔订单仅享受一次补贴,下单时系统自动计算补贴金额,消费者只需支付抵扣后的金额。
(二)叠加权益,多元惠民。消费者完成酒店预订后,系统将自动发放文旅专属礼包,可同步享受以下三项叠加权益:
1.增值配套权益:由平台联合合作商户推出,包含免费早餐、赠送登山杖及文旅祈福大礼包等;
2.商品消费优惠:鼓励有条件的住宿单位设立泰安特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引导消费者将已享受的补贴参与到泰安特产的二次消费,并提供包邮服务。联合荟品仓、泰汶吾悦广场、泰园熙地等大型购物广场或核心商业综合体,购物消费可享9折优惠;
3.景区门票优惠:联动各合作景区推出门票减免福利,下单即可享门票8折优惠。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同。市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总体推进,市文旅局负责文旅资源的整合和叠加权益的组织;市公安局负责住宿数据的提供与核验;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保障与拨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住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功能区负责辖区内参与主体的初审、活动组织、宣传推广和日常监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定期汇总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严守资金安全。平台运营方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各参与主体须严格遵守活动规则,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虚假交易材料、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商务、文旅部门及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本地媒体等渠道,以图文、视频、海报等形式持续解读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平台及参与主体应利用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