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6-00117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字〔2026〕7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发文日期 | 2026-08-27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生效中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建筑业数智化转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建筑业数智化转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智能建造与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建筑业数智化转型,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市建筑业数智化转型政策、标准、评价、产业等体系初步形成;培育数智化转型标杆企业2—3家、试点企业20家以上;围绕智慧工地、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全生命周期应用、智能建造设备应用等方向,打造不少于5个示范场景。到2028年,政策、标准、评价、产业等体系趋于完善,累计培育标杆企业5家、试点企业40家以上;培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20个以上。到2030年,全市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基本实现数智化转型;BIM技术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应用;全市大中型新建项目实现智慧工地、智能建造设备、装配式智能生产等的集成应用,形成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企业管理数智基础。
1.推进企业内控数字平台开发应用。聚焦企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投标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风险管控等核心业务环节,结合企业实际,加快企业内控数字平台的模块化开发与落地应用。通过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管理流程自动化和风险管控智能化,完成企业内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与数据共享,赋能企业管理模式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泰安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汇聚建筑全产业链人才、资金、技术等核心要素,贯通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环节,促进工程项目管理与企业数字化管理深度融合,培育一批项目级、企业级、行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支持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需求,开发推广低成本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引导中小企业拓展智能化应用场景,积极融入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进智能建造关键环节创新应用。
4.推广BIM技术全生命周期应用。立足工程设计、图审、施工、竣工、运维等各环节,以设计单位提交的BIM为数据源头,加强数据共享与协同联动,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各环节衔接不畅的难题,逐步实现BIM技术“一模到底”。支持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牵头开展BIM软件研发、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夯实BIM技术规范化、规模化应用基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加强智慧工地建设。优化升级泰安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企业级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加强智能建造设备运行数据与监管平台、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工地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有序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部接入市级监管平台,逐步实现人员视频监控、设备监测、扬尘管控、质量安全监管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
6.促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建造设备融合创新。深化“人工智能+建筑业”融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融入工程建设各环节,实现关键流程和工艺的数智化改造。支持建筑机械企业加大智能施工装备研发力度,积极推广建筑机器人应用,普及智能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无人施工机械等智能建造设备,推进“危、繁、脏、重”环境下的人机协同作业,提升安全水平,实现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打造装配式部品构件智能工厂。加快装配式部品构件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升级,实现部品构件生产、质量检测、仓储物流等环节智能管控。推动项目在装配式建筑施工环节广泛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精细化水平。紧扣“好房子”建设理念,以集成厨卫、干式工法、一体化装修为重点,推进装配式装修规模化、定制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深化建筑业和工业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业与工业、商务投资协同联动,完善重点建安企业、建安企业常用工业品、生产建安材料重点工业企业、国内外重点商务项目投资企业等“四个清单”及产需对接机制,搭建常态化供需对接平台,畅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渠道,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构建数智化转型支撑体系。
9.健全数智化转型标准与计价体系。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参与数智化转型标准编制,对于尚无标准的智能建造技术,鼓励通过第三方技术论证等方式在智能建造应用项目中先行试点,经充分实践后推动形成标准,逐步构建支撑数智化转型的配套标准体系。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强化造价服务保障,适配新型建造方式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搭建数智化转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建筑业领先县(市、区)”引领作用,建设全市统一的建筑产业数字平台,打造集行业服务、协同监管、数据赋能于一体的综合数字窗口,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助力企业降本减负、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
(四)加强数智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快复合型专业人才培育。构建政校企协同育人体系,分层培育智能建造技术工人、工程师和管理人才,支持企业、院校与行业组织共建高水平智能建造实训基地,强化智能装备操作、BIM技术应用等技能培训。依托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专业力量组建专家智库,提供决策咨询、评审论证、技术指导等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创新“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用工模式。大力推进传统建筑施工劳务模式转型升级,培育新型劳务企业,推广“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用工模式,引导和支持建筑从业人员从传统作业岗位向新兴高技能岗位转型,为新型建筑用工模式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要素保障
(一)强化惠企政策供给。将企业数智化转型综合考评结论作为申报各级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品牌荣誉的重要依据。对开展数智化转型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以及数智化设备购置、改造升级的制造业企业及项目,落实税收、招投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保障。推动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智能建造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对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优惠等金融支持。积极拓展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泰安金融监管分局)
(三)强化人才引育支持。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兼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引进数智化转型高层次人才,推荐优秀人才申报泰山人才工程、齐鲁人才工程等省、市级重点人才项目。鼓励企业、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建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建筑业领域职业(工种)纳入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目录,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组织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大数据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建筑业数智化转型工作。建立常态化问题会商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资金、技术、人才等堵点难点问题,为行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坚持示范带动,培育一批数智化转型标杆企业、试点企业及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全市智能建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