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0〕5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5 16:3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泰政发〔2016〕21号)规定,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确定对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市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泰政办字〔2020〕57号.pdf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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