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0〕6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31 09:3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泰政发〔2019〕3号)要求,现就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聚焦科技改革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整合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科协等市级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农业科技资金、市属科研机构发展补助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省级以上科技资金等,每年设立一定规模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聚焦重点创新领域,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集中用于以下重点创新领域:

(一)重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围绕全省“十强”产业、全市“10+1”产业体系及十二大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需求和重大创新任务,聚集全市重大战略部署和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支持实施若干在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积极支持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 

(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结合我市科技创新优势和产业发展源头创新需求,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突出抓好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通过稳定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实施一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储备一批原始技术、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加快塑成产业发展先发优势。 

(三)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项目。  强化财政政策前端引导,灵活运用综合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研资助等手段,重点支持新基建、5G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新技术迭代升级技改项目,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50强”和各类创新孵化载体发展壮大,助力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重点创新平台项目。  激励重点创新平台发挥聚集人才、引领创新作用,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高层次创新平台;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要素融合,大力支持省、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支持国际合作基地、高新区、农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建设,充分发挥其创新平台作用。以项目竞争方式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重组优化和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境外科创中心建设,打造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攻关平台。 

(五)科学技术普及等支出事项。  依法依规对市属科研院所、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等支出事项,继续予以稳定支持。 

(六)其他需要保障的市级科技创新重点支出。


三、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资金管理 

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市科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把握方向、项目申报、评审论证、项目审定、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的方式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依托统一的科技综合管理平台,加强指南发布、项目预算、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绩效评价等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可查询、责任可追溯的全程“留痕”管理。 

(一)把握方向。  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科技创新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年度目标,确定分领域分行业重大科研攻关总体布局,及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框架配置建议。 

(二)项目申报。  职能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的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报送本领域企业及其他有关方面申报的创新项目。 

(三)评审论证。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完善科技创新项目库,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会议论证、现场考核等方式,对各职能部门提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就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建议。 

(四)项目审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论证结果,综合考虑技术先进程度、产业发展布局、年度工作重点等因素,提出年度项目清单、资金额度、实施主体等建议,分批分次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明确项目清单、资金额度和实施主体。 

(五)预算安排。  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清单、资金额度和职能部门年度预算建议,综合考虑项目性质、产出效益等情况,结合财力状况,提出包括无偿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方式的预算安排意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 

(六)绩效评价。  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过程管理和绩效监控,组织项目政策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对项目和资金政策开展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应急项目或特别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事关全市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市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办法,拓展和深化整合后的科技创新资金绩效评价,适当增加评价指标,强化绩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执行督导,对存在问题的要责成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可视情况终止项目执行、暂停拨款和追回已拨资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泰政办字〔2020〕61号.pdf

   泰政办字〔2020〕6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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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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