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0〕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10:0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期、紧要期,防输入、防扩散、防蔓延仍然是重中之重的任务,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企业复工复产,职工陆续返岗,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加快,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各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严格夯实工作责任

前期,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相继下发了有关文件,各级各部门单位在认真执行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一是进一步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和充实工作专班,统一受理、快速办理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监管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要落实防护物资配备和分发措施,切实保障需求。四是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个人防护责任。职工要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遵守各级机关及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为指导和帮助企业科学、有序地做好防控工作,市里组织编写了《泰安市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细则》(见附件),将不同行业的防控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规范和明确。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据此督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靠上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标准,并建立企业巡查工作制度,督导企业切实把好环境消杀关、人员防疫关、货物出入关、疫情处置关,将工作细则扎实落实到位,牢牢掌握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权。

四、切实强化督导问责

对复工复产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调度,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全市面上的督查检查,对不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及防疫工作细则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造成疫情蔓延的,移交相关执纪执法机关严肃问责。



附件:泰安市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细则.docx



文件下载:泰政办字〔2020〕4号.docx

                 泰政办字〔2020〕4号.pdf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相关解读:关于《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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