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21〕1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有解思维”流程再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4 16:4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开展“有解思维”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开展“有解思维”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有解思维”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抓实全市流程再造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不为困难找借口、多为成功想办法”的“有解思维”,对标国内先进水平,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的矛盾困难和短板问题,积极打造“务实、管用、易行”的办事新流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能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凡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可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可通过部门主动服务、数据共享等方式解决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坚持“能备案解决的坚决不再审批”。对确实无法取消,但能够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等方式落实的审批事项,一律改为备案制。

  (三)坚持“所有审批事项均对标全国最优流程”。坚持“走出去”,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地市,合并办理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压减办理时限,力争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达到国内最优水平。

  (四)坚持“审批事项实行动态优化调整”。坚决摒弃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观念,时刻关注国内改革最新动态,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建立流程再造动态优化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始终走在前列。

  (五)坚持“对优化到位的审批流程形成制度”。通过文件推动最优审批流程制度化,确保工作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


  三、任务目标

  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做法,紧跟国内改革最新动态,针对我市问题短板,按照指标类型,区分流程、服务、政策、监管等四类进行持续优化提升,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流程类指标,加大流程再造力度,整合事项环节,实现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成本最低;对服务类指标,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和痛点,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对监管类指标,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积极开展协同监管、联合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增强监管效能;对政策类指标,加快制定出台最优政策,弥补政策“空白区”,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升政策获取便利。


  四、重点任务

  (一)流程类

  1.开办企业。实现开办企业只经1个环节、只用1个小时办结,零成本办理,推动各商业银行免收开户费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

  2.办理建筑许可。一般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主流程审批事项控制在8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个工作日以内,审批环节压减至3个以内,审批费用实现“零成本”。共享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信息数据。加大放权力度,压减会议层级,缩小审查范围。原则上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及重要公共建筑由市级会议审定;其他项目由方案审查部门分级分类审查。简化联合勘验等涉及部门协作事项的办理程序,对现场联合勘验意见明确或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的,不再书面征求部门意见,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审批、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等手续。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抓好区域化评估的推进落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

  3.获得电力。10千伏用户的办电环节压减至3个以内,办电时长5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客户的办电环节压减至2个以内,办电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用户,将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的电源线路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并逐步推动城市规划区内10千伏用户投资建设的电源线路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在泰安高新区推行企业快捷接电模式,实现企业“入驻即送电”。电力外线长度在1000米及以下的工程,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电力外线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工程,涉电行政审批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部门:市能源局;责任部门: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获得用水用气。实现与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提前获取项目信息,推行施工前置服务,获得水、气报装环节压缩为1个以内。优化需接入水气管线项目的行政审批,对具备直接接通条件的、用气接入管线设计压力200千帕及以下的中低压燃气管线,用水接入管径DN150及以下、穿越道路不超过15米、管线长度不超过300米的水气接入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对管线长度300米以上的,通过“联合审批”平台实现“一表式、一链式”并联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登记财产。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将涉税业务纳入专窗办理,对涉企的不动产转移、抵押、变更等业务即时办结。实施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协同办理,由不动产询问笔录统一代替各专营单位的制式合同,各专营企业不再与购房人签定书面合同。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司法查控、司法处置不动产全流程协同办理。(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中级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6.办理破产。着力解决破产存量公房、职工欠薪保障问题,推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对接转变。增加符合条件的简易程序案件受理和审结数量,依托网络信息平台,降低办理破产成本。精准甄别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困难企业,依法导入重整、和解程序,推动债权人与重整企业、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在商业层面谈判的基础上拟定重整方案,缩短制定重整计划时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LPR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的应用,科学合理定价。(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7.执行合同。整合非诉解纷组织机构,汇集劳动纠纷、职工服务、城乡建设、资源规划、公安信访等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执行集约化改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分类处理执行案件。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探索建设警务指挥中心、跨网跨平台融合交互系统、现代化诉讼服务和办案系统等。(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二)服务类

  8.纳税服务。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除特殊事项外,基本实现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市“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到95%以上。优化全市自助办税网点布局,加快设备更新,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税。(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9.获得信贷。在高效运维全国“信易贷”平台泰安站的基础上,打造“泰融易”泰山智慧产融平台,推动各类企业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有序入驻平台,及时发布融资需求,实现到2021年11月底前入驻平台企业数达20000家以上。推动驻泰银行入驻平台,即时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线上发布金融产品,提高信贷便捷度。(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市大数据中心)

  10.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快市证券投资者教育中心建设,定期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全面优化“互联网+”司法服务平台。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进基层调解平台和专业调解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法院调解速裁工作力度,确保诉调对接取得实质性效果。(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中级法院)

  11.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提升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化水平和便利度,丰富政企互动形式,拓展互动渠道,实施“码上服务”,实行专家“云签”,实现“标证通”投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完善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库,规范交易主体进场行为。推广电子监管平台应用,优化在线处理质疑(异议)和投诉流程,保护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12.政务服务。推进服务企业集成化改革。线上打造全市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健全政策库和企业库,通过自动识别、智能匹配,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不来即享、免申即享。线下统筹企业服务资源,设立专职服务机构,推动涉企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门集中”“一口办理”。依托村居(社区)、园区、商圈等构建服务网格,人员下沉、包保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困难。(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监管类

  13.劳动力市场监管。启动企业“就业劳动关系社保”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暨“三口合一”系统改造项目。(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

  14.市场监管。全面应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落实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对高风险等级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等级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执法监管部门)

  (四)政策类

  15.跨境贸易。坚持报关单日清机制,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报关单,杜绝超长时间未办结。将“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作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核心措施,进、出口提前申报率提升至70%和35%,两步申报率提升至30%,将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进口整体通关时间控制在10小时以内。(牵头部门:市外办;责任部门:泰安海关)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引入专业化知识产权评估公司,服务金融机构评估需求;鼓励我市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担保业务。加强联勤联动,畅通行刑衔接渠道。探索成立知识产权仲裁专家服务团,扩大知识产权仲裁纠纷覆盖面。定期比对进出口申报数据和查获案件信息,完善风险防控模型。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植物新品种权。(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泰安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仲裁办、泰安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17.包容普惠创新

  (1)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应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再造“自动提取、自动比对、智能审核”的人才政策服务流程,大力提升我市引人留才的“软实力”,吸引更多人才来泰创新创业。(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2)扩大市场开放度。梳理汇总全市各类扶持政策,形成“政策包”,通过政府网站、全市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等对外发布,提高政策吸引力。聘请专业团队依托PC和手机客户端,搭建线上一站式外商投资促进综合服务平台,为外商提供投资资讯、项目配对、投资对接等服务,实现投资项目和落地区域在线匹配和定向对接。(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3)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推进集团化办学,打通校际壁垒,实现集团内学校共赢。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行优秀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或后备干部到基础薄弱学校轮岗交流制度,将教师轮岗交流纳入申报正高级、学科带头人和培养后备干部的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提升生态环保指数。建立道路积尘负荷考核机制,开展黑烟车整治;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完善林长制体系。加大污水处理、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区污水直排问题,提升辖区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长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巩固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回收利用制度。(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打造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主,普通国(省)道、内河航运、普通铁路为辅,密切联系济南及周边地市的“六纵两横”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布局合理、网络完善、设施配套齐全、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推进市交通运输综合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实现“两客一危”、出租、公交、安全监管、综合执法等领域的协同监管。推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城市共享交通建设。推进邮政基础设施、城乡物流、“互联网+物流”建设。(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6)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通过政府网站、政企直通车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外办、市税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有解思维”流程再造工作,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坚决服从统一部署,密切协同配合。要强化各指标流程再造信息化支撑,加快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善人口库、法人库、信用库、证照库、材料库、档案库等数据资源库,加大数据开放力度,优化各类服务平台功能。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对“有解思维”流程再造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解读发布优化流程的信息,宣传工作成效,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各指标流程再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企业和群众体验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各行业社会监督员采用“四不两直”“办事体验”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核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整体进程的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流程类审批服务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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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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