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1〕 5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12-27 09:1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要求,支持供销合作社探索建立以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为龙头、以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土地托管服务平台高效运转,土地托管服务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土地托管服务体系 

1.培育县级农业服务骨干企业。坚持以市场化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系统内外优势资源,重点培育全托管服务型、农产品加工营销型、农资联采直供型等县域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骨干企业,持续完善承接惠农政策、大型农机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等功能,充分发挥其在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统筹带动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农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农业服务企业发展活力,努力打造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导力量。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秸秆利用、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支持县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县级农业服务平台,为各类农业服务主体提供信息技术、仓储物流、农资配送等综合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设立科研实践基地,加强科技指导与人才服务,提升为农服务中心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3.推动服务网络向村居延伸。深入推进“村社共建”,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优势,在联建合作经济组织、干部相互兼职、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共建产业发展项目、开展便民服务等方面提升村社融合发展水平。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点,建立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推进土地托管服务网络向村、农户、田间地头延伸。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高土地托管服务水平  

1.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新模式。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依托村党组织创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民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主体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全程托管服务,逐步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和农业服务公司“全程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土地托管规模化服务水平。东平县要落实好“土地托管服务+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要在县域内选择供销合作社班子强、服务基础好的镇、村进行试点。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2.建立土地托管服务新机制。推行企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现统一运作方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作标准、统一销售加工、统一融资保险,统筹推进种肥供应、深耕深松、机种机收、划片管理(田间管理)、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秸秆利用、粮食烘干、产销对接、技术培训等10项重点服务,构建“三化五统十服务”机制,打造为农服务“供销品牌”。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同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学院) 

3.拓展土地托管服务新领域。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网络与经营服务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土地托管服务由单一农业生产环节托管服务,向农产品产供销、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拓展。以市、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中央厨房、农批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农产品直采直供、统采分销,推进农超、农企、农社、农批精准对接,形成从生产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服务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土地托管要素支撑 

1.鼓励承接涉农财政资金项目。鼓励各类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主体参与全托管服务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的设计、实施、使用和管护,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重大病虫害防治、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优化托管服务方式。支持各类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主体更新农机装备,在农机购置、粮食烘干设施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补贴。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在仓储配送、快递物流、流通网点等方面按上级规定给予政策优惠与项目支持。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3.完善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大力推广惠农贷款服务,积极化解土地托管服务资金需求。支持供销合作社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农业大灾保险等农业保险工作。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泰安银保监分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工作。市供销合作社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调度,跟踪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土地托管服务的意义作用、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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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相关解读:《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1〕51号)政策解读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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