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10 14: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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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品牌建设,作出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着力打造中国品牌的战略部署。山东省政府为了加大全省区域品牌建设,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市区域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质量强市办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共建共享“好品山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16个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并对修改意见进行了采纳,并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经市政府审核同意,予以正式发布。

二、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质量至上、诚信文本、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全市重点行业和重要业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我市“好品山东”品牌美誉度和品牌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形成一批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享有盛誉、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能够比肩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好品山东”品牌,我市品牌建设竞争力位居全省区域品牌前列。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结合泰安实际,主要对科学构建品牌体系、科学打造标准体系、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健全标杆推广体系等五项重点工作进行明确。

一是科学构建品牌体系。把“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泰安特色区域品牌。将国家、省政府及部门组织,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品牌建设及相应技术标准颁发、评定、认定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实现品牌融合发展。

二是科学打造标准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泰安新型标准体系,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好品山东”产品标准研制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好品山东”品牌国际互认。

三是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全员创新。大力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占有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企业努力提升自身技术引领能力,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生产等现代制造模式的运用,有效带动产业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进步。

四是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培育和建设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实验室,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监管服务平台,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评价和质量检测实验室,为“好品山东”企业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一站式”服务。

五是健全标杆推广体系。建立“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创建一批”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产业和其他传统优势产业,按照“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方面要求,作为“好品山东”品牌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好品山东”企业创新、开放发展,持续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升级、标准升级、管理升级、产品升级、品牌升级,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政策措施方面

《实施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措施、加强品牌监管、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的措施进行了明确。一是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办对牵头事项“一牵到底”的作用,加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统筹我市支持品牌建设各项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品牌山东”建设。对“好品山东”市场主体境外的商标注册、广告、展览等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享受进出口货物通关一体化等优惠措施。三是加大品牌监管和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好品山东”形象标识及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监督一体的共同管理模式和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实行“好品山东”品牌动态监管,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好品山东”建设的持续性,维护“好品山东”出口商品品牌声誉。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目的、意义与方法、途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好品山东”市场主体参加国际国内交易展览等活动,展示“好品山东”品牌,树立我市自主品牌形象,让全市“好品山东”品牌誉满全国,走向世界。

 



相关文件:泰政字〔2021〕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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