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单位)、各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公众: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市级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履职效能,根据《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泰发〔2019〕13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起草了《泰安市市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15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和相关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泰安市财政局。
在此,衷心感谢各界对财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6226376
电子邮箱:taysjxgl@ta.shandong.cn。
泰安市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市级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履职效能,根据《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泰发〔2019〕13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起草了《泰安市市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