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0 11:4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法涉及规章清理的工作部署,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处罚法涉及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情况,市司法局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lifake@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0538-6991030(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附件:附件1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021年7月20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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