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10 15: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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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陆续召开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5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相应的措施。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通知》出台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四、《通知》出台的意义

文件的出台,是继2021年《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泰政字〔2021〕63号)以来,我市出台的又一个对就业创业政策含金量高、鼓励扶持力度较大、责任部门分工明确的文件,将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保持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质量持续提高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6部分,提出27条政策措施。

(一)精准援企稳岗,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主要提出了“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提升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能力”六项措施,分解细化了政策落实的条件、受益群体以及落实标准。在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措施中取消了每年10月申请补贴的限制,调整为年内随时可以申请办理。在提升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能力措施中明确了涉及市直部门建立重点监测企业的任务要求。

(二)精准聚焦发力,多层次拓岗位扩大就业。主要提出了“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加强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拓宽基层就业渠道、鼓励开展实习见习”五项措施。明确了开展人社赋能助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专项行动,对接13条产业链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动态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拓展用工岗位规模。提出加强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和鼓励开展实习见习两项措施,突出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安置作为重点,明确了扩大范围和补贴标准。

(三)精准扶持创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主要提出了“鼓励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两项措施,分解提出并明确了自主创业和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内容。在鼓励重点群体创新创业措施中提出了实施“创业泰山•乐业泰安”攻坚行动,鼓励返乡创业举措。

(四)精准提升技能,加强职业培训改善就业。主要提出了“开展高质量技能培训、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继续实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创建特色劳务品牌、统筹促进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五项措施,细化了落实标准和要求。针对不同群体创新提出了“开展高质量技能培训、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继续实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三项工作推进措施。

(五)精准帮扶施策,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就业。主要提出了“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加强就业指导和权益维护、强化困难帮扶”六项措施,细化了服务推进措施。创新提出了“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将“才聚泰安•链通未来”“人社6+1”局长进校园留才宣讲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加强版”,推介就业岗位和搭建泰山集结号微信服务平台纳入服务供给范围。在强化困难帮扶措施中明确了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的标准。

(六)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三项措施,明确了具体的保障落实措施。提出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稳就业工作纳入市对县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调度督导机制和开展就业典型推广活动。

六、《通知》的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驻泰各高校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大力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百日冲刺促就业等活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强化督导落实。将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健全督促指导、跟踪检查、反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业工作履职情况、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就业指标完成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力度,积极开展就业典型推广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稳定就业预期,促进充分就业。


(解读人: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玉亮)


相关文件:泰政办发〔2022〕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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